蒸卫函字〔2014〕1号
关于印发《衡阳县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
现将《衡阳县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好培训工作。
衡阳县卫生局
2014年1月14日
衡阳县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
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以下简称《指南》和《处方集》)宣传培训和推广使用工作,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培训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2012年版《指南》和《处方集》的宣传培训和推广使用为重点,推动临床合理应用基本药物,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提高社会各界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任度。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分阶段组织实施,在2014年2月底前,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工作全覆盖,在2014年上半年完成培训大纲全部授课学习任务(75个学时)。
二、培训对象和方式
培训对象: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人员,在岗的医务、药学技术人员以及在村卫生室执业从事诊疗活动的乡村医生。培训采取集中学习和业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培训内容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措施,2012年版《指南》中各系统、章节疾病概述、诊断要点、药物治疗和注意事项等知识和《处方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指南》中成药部分各类药物及各种药品在药物组成、功能主治、临床应用、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用法用量等知识。
四、组织实施
(一)县局成立《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谭爱平局长任组长,李兴旺副局长任副组长,局药政股、医改办、计财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培训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指导。局药政股具体负责制定培训方案、编订培训教材、组建县级师资队伍、组织集中面授活动和考核培训效果。
(二)元月中旬,县局集中组织举办一期乡镇师资培训班,各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人员、业务副院长和药物组长参加培训,基本药物县级师资人员进行授课。
(三)各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本区域的培训工作。县局培训班结业后,各单位要迅速成立专班,安排专人,对照《培训大纲》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落实师资人员,有序组织培训对象进行集中面授、观看视频讲座和业余自学。要确保学习时间、建立学习签到册、定期组织笔试,保证培训质量、保证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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