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衡阳县卫生健康局 > 信息公开 > 法规文件

关于举办“梦圆杏林”演讲比赛的通知(蒸卫函字〔2014〕6号)

蒸卫字〔2014〕6

关于举办“梦圆杏林”演讲比赛的通知

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刻领会“中国梦”的精神实和时代内涵、发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发有为的工作热情。根据《衡阳县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卫生系统举办“梦圆杏林”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以“梦圆杏林”为主题,谈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心得体会,讲身边救死扶伤、防病执法、改革创新、为民便民的感人故事,颂医德高尚廉洁奉公任劳任当的高尚品质,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大力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将个人梦杏林梦中国梦联系在一起,让个人梦、杏林梦、中国梦,梦梦相连,梦梦互圆。

二、比赛时间

2014年5月底(具体时间另作通知)。

三、比赛场地

定于县电视台演播大厅。 

四、参赛对象与名额

全县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单位干部职工(含乡村医生),各单位限报1名。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5日至510日。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工会办公室。

3.报名要求:填写《“梦圆杏林”演讲比赛参赛选手报名表》,并演讲稿交李远芳同志(电话13974766089,邮箱12887981@qq.com)

六、文稿要求

1.内容要突出活动主题,事例具体生动。

2.形式多样,题材不限,题目自拟。

3.演讲稿必须原创,不得抄袭。

4.文稿字数在2000字以内。

七、比赛规则

1.参赛选手随身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提前30分钟入场,由现场工作人员检验。

2.参赛选手须着装整齐,注意形象;脱稿演讲并使用普通话;演讲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3.本次比赛评分采用10分制。

4.参赛选手出场顺序由赛前抽签确定。

5.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应自觉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互相尊重,服从裁判,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八、评分标准

1.演讲内容:4分。紧扣主题,立意新颖,格调向上,真实感人。

2.语言表达:3分。脱稿演讲,普通话标准流利;动作、表情等演讲技巧得当,声情并茂,感染力强。

3.形象风度:2分。服装整洁,仪表端正,举止自然。

4.综合印象:1分。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九、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获奖个人和单位分别颁发证书和奖金。

十、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这次演讲活动作为单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职工文化活动的重要内容。要确定一名领导专抓,并认真组稿撰稿。行政要予以经费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预选赛,确保这次演讲比赛顺利进行。

附:衡阳县卫生系统“梦圆杏林”演讲比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2014年4月15

衡阳县卫生系统“梦圆杏仁”演讲比赛

参赛选手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    队:           

联系电话:           

参 赛 选 手 信 息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专业与职称

联系电话

演讲稿题目

年  月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