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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卫生院推广应用湖南省农村卫生信息系统实施上线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蒸卫函字〔2014〕23号)

蒸卫字〔2014〕23

关于乡镇卫生院推广应用湖南省农村卫生信息系统实施上线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

为迎接年底省市全面考核和验收,局信息办协同省长信公司技术人员,决定于720日至830日,对全还没有推广应用省农村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实施上线,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开通使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上线的单位

集兵镇中心卫生院、岘山镇卫生院、井头镇中心卫生院、关市镇卫生院、演陂镇中心卫生院、关市镇卫生院、栏垅乡卫生院、库宗桥镇卫生院、金兰镇卫生院、曲兰镇卫生院、洪市镇中心卫生院、大安乡卫生院、三湖镇卫生院、溪江乡卫生院、界牌镇中心卫生院、石市镇卫生院、渣江镇中心卫生院、台源镇中心卫生院、长安乡卫生院。

二、时间安排

(一)培训阶段:8月5日前,由局信息办联系长信公司技术人员对以上卫生院相关工作人员逐单位培训,培训时间暂定2天,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培训时间由局信息办提前2天通知。

(二)模拟运行阶段:集中培训后,各单位自行安排进行模拟运行,确保工作人员数量掌握操作流程。

(三)上线阶段:8月10日-8月30日,由局信息办联系长信公司技术人员按照培训先后顺序对各单位安排上线,时间为2天。第一天清理模拟运行阶段数据,进行药品和耗材盘点和入库,第二天正式上线使用。

注意事项

(一)所有卫生院在安装前要布好内部局域网网点,每个科室网线到位 (收费处、门诊医生、住院医生、住院护士、中药房、西药房、药库、公卫、财务等)。网络接入为电信10M以上光纤,不要采用非电信网络服务商否则可能影响数据传输速度

(二)设定好防火墙一体机,关闭计算机上班时间内看视频、玩游戏下载等功能以免影响农卫系统运行速度,具体由各单位自行设定

(三)请各乡镇卫生院在8月10日前,安排专人到合管局审核二股核实农合匹配情况,确保上线后能实行即时结报。

(四)有扩建任务的卫生院, 新建房屋还不能投入使用的,全部先在原址安装上线,以后卫生院自行搬迁。

(五)凡完成上线的单位,请书面报告局信息办,由局信息办报告分管领导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单位按照《衡阳县农村卫生信息系统2.0版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蒸卫字〔2013〕70 号和2013年11月26日全县农村卫生信息系统2.0版推广应用工作会议精神给予补助全部上线后,县局将组织相关股室对各乡镇卫生院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选6-8个优秀单位给予奖励对排位前3名的单位院长、分院领导和信息管理员进行奖励,对未上线或软件系统运用较差,影响我信息化实施进度和市局对我县考核结果的单位,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衡阳县卫生局

                              201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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