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曾志春等17位同志辞去公职的批复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本人意愿,单位呈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同意下列单位17位同志辞去公职。
衡阳县妇幼保健院: 黄春岚
衡阳县樟木乡卫生院:曾志春 钟金时
衡阳县潮江乡卫生院:丁 莉
衡阳县杉桥镇卫生院:郑 亮
衡阳县关市镇卫生院:罗 飞 冯 展
衡阳县长安乡卫生院:刘春华
衡阳县井头镇中心卫生院:邓勇兵
衡阳县台源镇中心卫生院:冯满军 唐 萍
衡阳县金兰镇中心卫生院:刘 红 冯海英 刘莉君
衡阳县渣江镇中心卫生院:刘义伟 颜建利 仇武照
衡阳县卫生局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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