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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衡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回复(蒸卫函字〔2014〕42号)

 

关于对政协衡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回复

 

邹品生  彭玉才  朱响初  朱志光  刘朝辉  邹可敬  邹小卫  陈利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置长效机制案》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所提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全省开展集中治理医患纠纷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湘综治办[2009]7号)和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医患纠纷处置暂行规定〉的通知》(湘公通[2009]43号)等文件精神,2009年7月24日,由县政法委牵头召开“集中治理医患纠纷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建立了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医患纠纷调解机制;规范了医患纠纷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成立了以司法和卫生部门牵头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

衡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衡阳县卫生局、衡阳县公安局衡阳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衡阳县医患纠纷应急处理预案》(蒸综治办[2009]15号),明确了各部门职责,规范了简单纠纷调处,复杂纠纷调处,医闹纠纷处置的处理程序。

2010年11月20日县人民政府召开县长办公会,下发了《会议纪要》,成立了衡阳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工作室,在县人民政府信访接待大厅的矛盾纠纷调解室加挂“衡阳县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设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分别由西渡镇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各乡镇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设各乡镇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室内。

医疗纠纷经处理后,我局《开展重大医疗纠纷案例评审制度》(蒸卫字[2011]64号),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落实责任追究,有效地增强了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医疗水平,我们采取“请进来、走出去,院内学”的方式,一是县卫生局每年免费举办各类培训班10余期,聘请省、市、县专家授课;二是各医疗卫生单位选送优秀人才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积极安排医务人员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班,近3年来共进修100余人;三是各单位每月组织业务学习和三基考试,对考试前三名者给予奖励;四是鼓励医务人员自学,积极支持医务人员对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和晋级晋升,制订了奖励措施。

为了进一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一是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开展法制教育;二是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医闹”行为,认真落实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公告;三是建立医疗纠纷长效处理机构,公平公正对待双方;四是规范医患纠纷处置程序,正面宣传,实事求是,积极引导老百姓依法维权;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六是改善医院基础设施和就医环境,使老百姓能得到安全、舒适、物美、价廉、高效、满意的医疗服务。

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卫生工作的关心、爱护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关心卫生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与建议

 

主管领导:谭爱平

分管领导:彭诗文

承 办 人:洪志军

联系电话:0734-6814254

    衡阳县卫生局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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