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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有关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机制,规范和加强项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现将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湘卫办发〔2015〕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县卫生局
201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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