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促进各项项目的顺利完成,根据《湖南省卫生厅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湘卫办发[2013]43号)和《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成立湖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湘卫办发[2015]17号)精神,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决定成立衡阳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其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谭爱平 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冯国生 县卫生局副局长
陈连龙 县卫生局副局长
彭诗文 县卫生局纪检组长
曾祥栋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成 员:欧阳朝晖 县卫生局防保股股长
肖庆才 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易 碧 县卫生局计财股股长
蒋宏伟 县卫生局法制股股长
肖宏华 县卫生局中医股股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方案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防保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职能股室、县直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分工
1、负责拟定全县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政策方案、工作计划、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2、牵头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与实施效果监测和评估;
3、综合协调各相关股室、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业培训、技术指导和业务考核;
4、与各业务部门协作,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体系建设等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
5、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工作交流、宣传报道,收集、整理、分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信息与工作进展情况;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各相关职能股室职责分工
1、县财政局社保股:负责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及时足额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资金,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2、县卫生局计财股:协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沟通良好的工作机制。
3、县卫生局法制股:制定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实施方案计划,提请领导小组研究下发,负责相关项目政策把关、工作督导、考核评价、信息监测等工作,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沟通良好的工作机制。
4、县卫生局中医股:制定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计划,提请领导小组研究下发,负责相关项目政策把关、工作督导、考核评价、信息监测等工作,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沟通良好的工作机制。
(三)县直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职责分工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宣传、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人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的质量控制、工作实施情况监测、乡村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等工作。
2、县妇幼保健院:负责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的质量控制、工作实施情况监测、健康教育宣传、乡村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等工作。
3、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情况收集汇总、质量控制、乡村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等工作。
4、县中医院:负责0-3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质量控制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各相关职能股室和县直有关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工作职责如有变化,今后再予以调整。
衡阳县卫生局 衡阳县财政局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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