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卫计发〔2018〕44号
衡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衡阳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衡阳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衡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 月4日
衡阳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委《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政办发〔2016〕1 号),国家卫计委、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做好 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工作通知》(国卫基层函〔2017〕164号),国家卫健委《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2018〕209号),及省、市、县相关配套文件为指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组织管理
(一)县级领导小组:依据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蒸政办〔2018〕40号)的通知,成立以县委副书记蒋达宏为组长的衡阳县家庭医生签约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领导。
(二)县级工作指导小组:县卫计局成立以局长谭爱平为组长的衡阳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小组(附件2)负责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指导、督查。
(三)乡镇级领导小组:各乡镇卫生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含组建团队,实施基础服务包,个性化服务包服务以及做好后勤保障,绩效分配等工作。
(四)县级医院工作支持小组:二、三级医院,医联(共)体成员单位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支持小组,负责对乡镇卫生院开展签约服务的支持,含委派专家、业务培训、优先转诊、预留床位、检查预约等内容。
三、服务内容
(一)签约工作:
1.广泛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全方位,加强政策宣传,使全县城乡居民充分了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目的、意义、责任、权利、义务及相关优惠政策,提高居民的签约热情。
2.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由全科(首席)医生、护士、公卫办工作人员、乡村医生各一名组成,负责签约及履约服务,原则上每个团队服务对象不超过800户或2000人。
3.签订协议:每个团队与签约对象家长或可代表家长的家庭成员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在统一版本协议书上签订协议。原则上面对面签订,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签。
①签约对象:全体居民。要求贫困人口(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人口必须100 %;65岁以上老年人、慢病患者、儿童、孕产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晚期肿瘤患者、残疾人、风湿病患者、肺结核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达60% ;总人口比例达30%;不强调盲目增加数量。以户为单位签约。
②签约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签,也可另选其他服务团队签约。每年第四季度为集中签约时间。
③贫困人口、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按异动情况随时补签。
④签约服务协议一式二份,家庭医生团队和签约家庭各执一份,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4.整理归档:各乡镇卫生院必须将协议书整理归档。标明序号、建立索引,以便查阅(附件3)。
(二)履约服务
一旦双方签订协议,家庭医生团队即日起履行服务义务。
1.基础服务包
①基本医疗服务:
A.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疗,签约对象凭联系卡(附件4)就医,开通家庭医生签约病人就诊绿色通道,设立全科(首席)医生诊断室,落实首诊负责制等核心制度及操作规程,按服务流程(附件5)提供服务,填好专用登记本(附件6)及手册,更新档案;对行动不便者可上门服务。
B.推进分级诊疗,落实双向转诊。完善相关手续。
C.实行慢性病长处方制度,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可一次开具4-8周用药;卫生院合理配备药品,做好与二级三级医院用药衔接。
D.实行乡村医生输液核准制,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
E. 实行收费优惠政策:凡签约对象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门诊就医,免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建好免费登记台帐。
②基本公卫服务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对不同签约人群提供十四大类五十五项相适应的服务,保证真实性,力求规范化。
③健康管理服务
A.电话接听服务:解答签约居民健康咨询,指导签约居民开展自我健康管理。
B.“面对面”个性化健康指导,签约居民每季度可预约一次,签约团队可在全科(首席)医生诊断室或入户进行,也可结合健教讲座时完成。
C.健教讲座:乡镇卫生院规划牵头,签约团队负责,乡村医生组织定期举办签约对象讲座。课件内容按标准完成,中医药内容达40%以上。
D.预约诊疗服务:对危重、疑难、急症对象提供联合诊疗服务,帮助签约居民预约专家门诊、特殊检查预约床位等服务,本卫生院不能解决的提供双向转诊服务。
E.互联网+服务:全科(首席)医生建立服务对象微信群,每季度发布宣传资料一篇,发布讲座、体检、巡诊通知,在线答疑解惑。
2. 个性化服务包
①慢性疼痛病人服务包:为颈腰椎疾病所致慢性四肢疼痛病人制订康复计划,每季度上门随访一次,进行健康生活、用药、康复指导;提供三大常规、ESR、ASO、FA、UA、颈腰椎X光(DR)检查各一次;中医适宜技术治疗一疗程(含拔罐、针灸、牵引、小刃针共七次);需要手术的病人联系转诊;年收费400元,如需增加服务内容或次数,按物价收费标准执行。
②肿瘤康复服务包:为肿瘤病人制订家居康复计划,每季度上门一次,制订健康生活、用药指导;提供体格检查、三大常规、血糖、肝、肾功能、心电图、病变部位影像学检查各一次;按规定代购止痛药品(药品费用零利润收取);为需要转诊的病人开通县内转诊绿色通道;年收费300元,增加服务内容或次数,按物价标准另行收费。
③脑卒中康复服务包:为脑卒中稳定期患者制订家居康复计划,每季度上门一次,制订健康生活、用药指导;提供体格检查、三大常规、血糖、血脂、肝肾功能、心电图检查各一次;防跌、防感染、防压疮等业务指导;为需要转诊的病人开通县内转诊绿色通道;年收费300元,增加服务内容(如家庭病床等)或次数,按物价标准另行收费。
④健康体检服务包:为有需要的成年人提供体格检查及相关辅助检查、三大常规、血型、血糖、血脂、乙肝两对半、肝肾功能、HIV、梅毒、心电图、肝胆脾肾彩超、胸部X光(DR)检查各一次;出具检测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年收费300元/人,增加检测项目,按物价标准另行收费。
各乡镇卫生院根据硬件条件,服务能力。在签约对象知情自愿的前提下选择上述服务包,开展个性化服务,完善医疗文书,按医疗核心制度和操作规程诊疗。绝不允许不开展。如需自拟个性化服务包必须报县局批准。
四、经费保障
(一)经费来源
1.公卫服务经费:按签约居民人均20元/年的标准由公卫服务经费中提取;
2.医保基金:签约居民人均12元/年的标准从医保基金中支付;
3.个性化服务包收费;
4.其他途径:由民政、残联、妇联、扶贫办、公益基金、商业保险按相关规定提供支持,由服务对象根据相关票据报销。
(二)经费使用
按《会计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财政制度等规定使用,专人专账专册管理。
1.设备设施投入支出:为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需要购置的各种检验检测设备,专业车辆的购置、保障、维修等支出。
2.办公材料支出:签约协议书、服务手册、各种Logo、宣传资料及支撑工具等支出。
3.人力资源支出:
①签约服务团队津贴;
②上门诊疗出诊补助、下乡补助;
③随访补助;
④奖励经费。
原则上该项经费支出不低于总经费的60%,按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分配;由各乡镇卫生院制订绩效考核方案,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签约居民满意度等为标准,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控制范围,达到充分调动积极性的目的。
五、督导考核
(一)联合考核:由卫计、人社、财政、发改、民政等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每年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拨付相关经费。
(二)扶贫考核: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健康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接受上级及县级考核。
(三)业务考核:接受上级及县级考核(附件7)。
各乡镇卫生院根据考核反馈意见及问题清单,做到立行立改;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造福签约居民,真正起到健康守门人的作用。对后进单位及个人按照巡查、点评、约谈、通报、处罚制度进行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对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给予物质奖励及精神鼓励,不断提高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
附件:1.衡阳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衡阳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3.各类索引表
4.衡阳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联系卡样板
5.流程图
6.各类服务记录登记
7.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评估标准
衡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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