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单位情况
二、收入支出预算情况分析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说明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省、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行规划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湖南省基本药物目录外衡阳县增补药物目录,拟订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负责组织实施加强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对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和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的医学鉴定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件,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全县卫生、计划生育和爱国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外合作交流。
(十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并纳入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保健政策,负责全县保健工作的管理,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九)承办县人民政府、国家、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根据职责,我局内设股室24个,还有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人民医院、中医院等12个二级机构和西渡、台源等26个乡镇卫生院,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审计股、医政股、疾控股、中医管理股、基卫股、卫生应急股、妇幼股、药政股、党建办、、基层卫生股、体改股、规划信息股、爱卫股、行政审批股、法规综合监督股、综合档案室、健康扶贫办、宣传教育科技股、计划生育指导股、家庭发展股、信访室.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局、人民医院、中医院、二人民医院、三人民医院、爱国卫生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应急中心、卫生计生技术培训服务中心、基层会计核算中心、药具服务站及26个乡镇卫生院。
二、收入支出预算情况分析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29032.2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安排4508.4万元,事业运行10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65.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698.22万元,住房公积金1309.9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29032.2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安排15813.14万元,公用经费4457.53万元,项目经费8761.61万元)。
(三)差异原因分析
经费拨款较上年预算减少1800万元,主要是2019年部门预算年终一次性奖金没有预算到单位较上年减少909.69万元及减少项目经费所致。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2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
(2)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2.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2.83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83万元(公务接待减少0.83万元,公务用车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减少0万元),。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实行公车改革后,我单位公车不再保留公车。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6.89万元,其中:办公经费76.85万元, 水电费11.05万元,,物业管理费12.09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5万元,工会经费18.25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8546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说明:车辆已移交公车办,资产系统还未处置);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无新增资产配置。
八、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903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70.67万元,项目支出8761.61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说明:无。
衡阳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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