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衡阳县统计信息网 > 信息公开 > 业务工作

衡阳县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方案

衡阳县2015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为做好我县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了解2010年以来我县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登记原则

本次调查对象为被抽中调查小区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口。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应在抽中调查小区内各户登记的人包括:①20151031日晚居住在本户的人;②户口在本户,201510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的人。具体分以下几种类型:

()本户常住人口

1.住本户、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含户口在本户,外出不满半年的人)

2.住本户半年以上,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的人;

3.住本户不满半年,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

4.住本户,户口待定的人。

()本户户籍外出人口

户口在本户,离开本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

()本户暂住人口

住本户,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不满半年的人口。

不同类型的人,分别在《20151%人口抽样调查表》中不同的部分进行登记。

抽中调查小区内的2014111日至20151031日死亡的人口要登记《20151%人口变动和劳动力抽样调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三、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时点为2015111日零时。

四、调查时间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15111日零时,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5111日至10日。

五、抽样方法和抽样规模

本次调查,以全省为总体,以县为次总体,采用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由省统计局统一抽取调查样本。我县共抽取近1.2万人。

六、调查的总体工作安排

按照省统计局统一部署,这次抽样调查分为四个阶段进行(时间跨度为20154-20166)

一是调查准备阶段(          零时前)。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县、镇、村三级调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选聘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制定调查方案及其工作实施细则,绘制调查区和调查小区图,抽取乡()级样本单位、村级样本单位和调查小区,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要对小区的人口状况进行摸底工作,明确调查登记的范围、编制调查小区各户姓名底册,进行调查试点、数据处理硬软件准备、培训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落实调查经费、开展宣传动员等工作。

二是调查登记阶段(   2015   11  1 -  16  )。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是:对所有调查对象进行调查登记。各级调查机构在这一阶段必须要完成调查表的登记、收集、整理、复查和订正,完成调查表的编码等工作。

三是调查数据处理阶段(   2015   11  30  -  1  月底)。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调查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

四是数据的上报、分析研究和总结表彰阶段(    2016   2 -  6 )。这一阶段主要包括:主要数据的上报、开展分析研究、做好总结表彰等工作。

本次调查具体工作安排详见《衡阳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计划进度表》。

七、调查的组织领导和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我县1%人口抽样调查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政府设立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全县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被抽中的各镇(街道)、村()委会也应及时成立相应的调查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抽样调查的综合协调工作,并负责办公场所的落实和工作用车的安排。

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人口抽样调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

县公安局:负责户籍底册名录、暂住及流动人口数量和住址以及         日至         日期间死亡人口情况的提供工作。

县人口和计生局:负责出生人口及有关资料的提供工作。

县委宣传部:参与制订全县抽样调查的宣传计划和宣传纲要,组织各级宣传部门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抽样调查的宣传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解决县级抽样调查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县教育局:负责提供全县人口教育素质方面情况。

县民政局:负责镇、村两级行政区划及调查小区等有关情况的提供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全县有关劳动力和就业情况、负责县抽样调查办公室业务骨干的选调工作,协助做好抽样调查的总结表彰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城乡属性划分工作

县工商局:

县文广新局 负责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做好全县抽样调查的宣传工作。

县民宗局:负责提供全县人口民族分类情况

县统计局:负责筹备组建县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人口抽样调查各阶段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

本次调查方式是:以各乡镇的行政区划为主,按抽中村()委会划分调查区和调查小区,对调查区内的符合调查条件的所有对象采取地毯式调查方式,逐户逐人进行登记。

八、调查摸底、现场登记和复查

()调查登记以前,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要对调查小区的人口状况进行摸底工作,明确调查登记的范围、绘制调查小区示意图、编制调查小区户主姓名底册。

()这次调查的登记采用调查员入户查点询问、现场填报的方式进行。调查员应当按照调查表中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逐项填写,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严禁调查员不入户,照抄照搬户籍或行政资料。

各级调查机构工作人员、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要动员和支持群众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不如实申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表;不得对如实申报调查项目的群众打击报复。对各户申报的情况,必须保守秘密,调查结果严格限定于人口调查的目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露。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

()现场登记结束后,调查指导员组织调查员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全面复查,发现差错,经核实后,予以改正。

九、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调查的数据处理工作由县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集中处理。

县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根据上级调查机构的统一要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制订质量控制工作细则,并对业务培训、清查摸底、调查登记、调查表审核、数据处理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