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衡阳县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蒸政办发[2015] 30号),对衡阳县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进行了部署。
《通知》明确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性、调查目的、调查对象、调查内容及时间。同时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县里成立衡阳县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由常务副县长蒋达宏任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构,切实加强对抽样调查的组织协调工作。二是严格统计纪律。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调查,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有效。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三是加强舆论宣传。要通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四是加强经费保障。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县财政局要落实调查经费,足额保障。
《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各部门相互协作,共同配合,为衡阳县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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