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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提交材料指南/药品经营许可证申报提交材料指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及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 提交材料指南/食品小作坊许可申请须提交材料指南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提交材料指南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身份证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明、设备工具清单等;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食品经营场所具体方位图及文字说明;

(四)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图及文

字说明等文件;

(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六)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或培训合格证明;

(七)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1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书上的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2申请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提供网店地址和网截图。

3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需提供仓库地址、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等说明文件,以及仓库使用证明。租用仓库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合同和出租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和饮品制售的,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食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者联系方式、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及其联系方式、以及设备清洗消毒等维护记录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5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和散装酒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或供应商的合作协议(合同),以及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其他食品生产资质合法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6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网上申报材料网址:

1、企业登录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登录之后可选择”行政许可审批“中的“我要办理”进行申办;

2、非企业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网(地址: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index.htm),通过查找相应的事项名称(比如“食品生产”),然后通过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申办。

    3、办理相关业务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技术咨询电话:0731-856XX057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报提交材料指南

一、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核发申请表(省药监局网站申报后打印)


二、验收申请报告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药品零售企业人员情况表、企业组织机构图及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五、法定代定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或质量负责人)、审方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情况表(表后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资格证、执业药师注册证复印件;凡属于原公职人员的,必须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或原单位不在职在岗证明文件);其余员工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等复印件


六、企业经营和质量管理人员无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情况的说明


七、GSP自查报告


八、质量管理制度目录、质量管理职责目录


九、产权证明、租房合同


十、企业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十一、计算机系统基本情况表


十二、材料真实性申明


十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提供)


十四、其它资料(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及GSP证书需交回)


初审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注:1.各直属分局对本清单内所列资料进行前置审查并在初审意见栏签名。

2、提供材料属复印件的,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并签字盖章(分支机构和分公司一律盖总公司的章)。

3.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企业提供的资料需用A4纸打印。

申报网址:http://218.76.24.74:8080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及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

提交材料指南

1、 申请书

2、 营业执照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4、 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5、 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6、 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7、 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8、 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9、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10、 经办人授权证明

11、 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网址:http://218.76.24.74:8080

 

 

 

食品小作坊许申请提交材料指南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非法人办理提供)及证明材料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

(四)生产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五)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证明;

(六)(食品生产中需要用水的小作坊须提供生产用水合格检验报告必要时、原件): 1.使用自来水等集中供水的可以使用自来水等企业的出厂检验报告;2.自备水源需送检,项目多少依据审核要求;

七)自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后出具的试制食品合格的证明材料。

 (八) 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九)网上申报材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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