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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市场监管局: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

       连日来,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所联动,对全县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切实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存在私自改装、加装、拼装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车辆铭牌、外观、车用蓄电池与说明书、合格证、3C证书不相符的行为;是否存在销售“三无”和假冒伪劣车用蓄电池、充电器等不合格配件的行为;是否存在销售未取得3C认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向销售人员宣传《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知识,要求经销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教育引导经销单位增强质量安全意识,依法诚信经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销售无3C认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质量不合格的配件产品以及非法改装、拼装和加装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重查处。截至目前,全县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35家,并与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签订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部门将以全县“奋战六十天,集中大攻坚”行动为号角,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不断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切实筑牢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防线。

来源:你好衡阳县客户端

编辑:魏丰员

审核:欧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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