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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推进特色食品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


        

   近日,衡阳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股会同执法大队对县内2家米粉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发现存在11个方面问题,已责令各企业限期改正。排查整治邀请驻局纪检组对执法检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7月29日,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特色食品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全县11家米粉、湖之酒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会上,该局食品生产监管股负责人向各企业传达省、市开展特色食品风险排查整治的相关文件精神,宣读了《衡阳县特色食品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行动方案》,通报了“守查保”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并对此次特色食品风险排查整治做出具体安排。该局副局长旷正业就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破解食品加工行业“潜规则”提出具体要求。旷正业指出,各部门要通过监督检查、抽样检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渠道,及时发现、深挖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问题,加强特色食品加工环节风险管理,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分子,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处罚到人”,要把“害群之马”逐出市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县食安办综合协调室主任龙少华介绍了特色食品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背景,通报了近年来我省几起食品安全事件给相关行业带来的冲击,并告诫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副局长李瑶要求各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生产场地环境卫生、原辅料进货查验、加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方面开展全方位风险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自开展整治以来,该局各监管所共排查米粉生产小作坊17家,对发现的问题分别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食品生产监管股对县内3家湖之酒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对前期米粉生产单位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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