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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18日起,衡阳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教育局、县检察院深入全县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督查。此次联合督查共分四组,由县教育局与县市场监管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一至三组,分别在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石幼月、旷正业和县教育局主任督学刘志强的带领下,深入全县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对学校食堂、校园商店及饮用水等食品安全工作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进行专项督查,并将检查结果以百分制进行记分评定,量化后记入乡镇学区年终考核成绩,对存在问题的学校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予以改正,并向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提交整改报告,县教育局与县市场监管局将对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学校进行整改“回头看”。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罗友顺带领公益诉讼科相关人员组成检查四组,主要负责督查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与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以及对本次督查工作的风纪政纪予以监督,检查方式为穿插随机抽查。
截至目前,已检查学校228所(其中:县直学校10所、乡镇中学68所、小学80所、幼儿园70所)。通过督查发现,绝大部分学校严格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设施设备完善,从业人员着装整齐,操作规范,各类台帐登记及时准确,供应商资质及检测合格证明齐全,并结合疫情防控开展了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培训,定期开展了食品安全自查自纠。但少数学校存在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食品安全管理流于形式、环境卫生差、留样不规范、设施设备简陋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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