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公开 > 工作进展

衡阳县企个监工作简报(2014第一期)

 

   

企业及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

工作简报

第一期

衡阳县工商局                                 201328

衡阳县局率先开展2014春节期间网吧专项整治

20131230日晚,衡阳县工商局在县政法委统一组织下,会同县公安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文广新局等部门,对县城范围内的部分网吧开展了专项整治,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2人,检查网吧经营业主13户,检查中共发现11户网吧存在容留未成年人上网、未实行实名登记上网、未悬挂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均根据各自职能,对上述违规经营的网吧采取了责令改正、立案查处等行政行为。整治中,周边群众及广大学生家长纷纷驻足围观,称赞部门联合执法整治网吧行动及时有效,净化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环境。
    
此次整治,是根据工业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无照经营网吧整治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13]2042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由县政法委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的做法对2014年春节前全县网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缩影。该项整治以无照经营网吧清理整治为重点,同时查处各网吧经营中存在的各类违规违法经营行为。整治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以县城范围内尤其是学校周边的网吧为主,采取集中整治及不定期抽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各网吧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容留未成年人上网、是否超时经营、是否实名登记上网等内容;第二阶段全面检查全县各乡镇网吧,重点检查是否有无照经营的“黑网吧”及以农村信息服务站等名义变相从事网吧经营的违法行为。

节日期间保安全   专项整治齐“亮剑”

---衡阳县局扎实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春节期间,衡阳县局自觉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工商部门及各级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切实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制度,层层抓好落实。元月份,分别通过局务会和专题工作会议,多次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监管的通知》等三个文件。同时,根据股所工作职能,全面细化明确任务促进落实:县局企监股牵头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市管分局负责对成品油和烟花爆竹行业的监管,各工商所按照属地监管职责,工商所长为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元月份县局共组织开展了三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是全面开展成品油市场整治。根据县政府安排,县局在元月12日专门召开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会议,李小龙局长亲自安排,要求各工商所从元月13日至29日,配合政府全面开展成品油市场整治,并结合此次整治行动,对各辖区内涉及安全生产经营行业开展全面检查。截止元月24日,全局共出动工作人员98人次,出动车辆30台次,检查成品油经营户69户次,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行业经营户220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0份,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14户成品油经营户,按照政府安排,统一责令其停业整顿。

二是扎实开展取暖器材专项整治。根据县政府消防工作会议精神,为预防冬季用电取暖事故发生,从元月2日至16日,开展了取暖器材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以电热毯、电炉子、电暖气、暖风机、暖手宝等用电取暖器材和用品经营户为整治重点,查看各类商品是否有产品认证标志,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等,积极排除安全隐患,防止“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同时,引导经营业主强化安全意识,要求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它标志,严把取暖用品市场入口关,督促其守法经营,为消费者营造安全的取暖用品消费环境。在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46人次,执法车辆31台次,检查取暖用品经营户245户,督促亮照经营6户,责令下柜停止销售无认证标志电烤炉6只。

三是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121-22日,由政府牵头,县局会同县公安局、安监局、质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7台(次),执法人员31人(次),检查烟花炮竹经营户52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现场扣押不合格烟花炮竹产品24件。整治的主要内容:一是检查烟花炮竹经营户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二是是否有超范围经营烟花炮竹的行为;三是各经营户是否按照《烟花炮竹经营许可证》核准要求存放货品;四是登记台账是否齐全规范;五是烟花炮竹质量是否合格,标识是否齐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