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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晚,衡阳县工商局、衡阳县消委联合县电视台,对县城所在地的卡拉OK厅进行了暗访和突查,对6家存在限制自带食品、酒水、设定最低消费标准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行动中,该局消保、市管和城关工商所派出部分执法人员,着便装与电视台工作人员先行装扮成消费者,进入卡拉OK 厅消费场所,在获取真实情况后,再由着制服的工商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亮明身份进入营业场所,对在暗访中发现的经营者限制消费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经营业主在5日内予以改正。
该局带队的局领导向各经营业主警示,对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后仍未改正的经营户,工商部门将视其情节,依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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