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公开 > 工作进展

水产品、熟食品、冷冻冷库食品经营户经营规约

 

  

水产品、熟食品、冷冻冷库食品经营户

经营规约

 

为确保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切实依法履行食品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水产品、熟食品、冷冻冷库食品经营制订本经营规约:

1、 经营者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务必做到证照齐全,悬证经营;;

2、 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登记台账制度,确实做到“进货来源清,销售去向明”;所进销的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

3、 经营者对所经营的产品必须经常性自行检查,对不合格产品要自行销毁,且不得销售超过保质期或变质产品;

4、 经营者必须保持经营场所卫生,确保环境清洁卫生,食品陈列规范,严禁混放、生熟分开。

 

衡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四年六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