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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衡阳县工商局国庆节前开展商品质量
和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了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努力维护商品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使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庆节前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14年9月24日至9月26日,共3天,各工商所同时进行,同步开展。
二、整治重点
重点区域:辖区内的市场、商场、超市、校园周边、城郊结合部、物流集散地等区域。
重点商品:群众反映强烈,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粮油、酒类、饮料、烟、肉、蛋、蔬菜、奶制品等各类节日食品和儿童食品等食品;家用电器、电工器材、妇婴用品、儿童玩具等商品。
三、参加人员
县城集中整治共为城东组和城西组(以向阳南路为界)。城东组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湘华任组长;食安股长李才能任副组长,成员有魏庆国、刘培春、陈积龙、周晓宣、王胜、段海峰;城西组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欧国华任组长;消保股长李顺发为副组长,成员有王国生、欧松林、邹品潮、邓文华、邓斌。各工商所也要成立相应的整治小组,安排人员与县局同步开展整治行动。
四、车辆安排
县局机关安排车辆2台,城关所、西渡所各派1台执法车辆,于每天上午9:00在县局机关院内集中,统一安排乘车开始行动。
五、整治要求
(一)着装规范,服从指挥。参加集中整治人员要统一着制服、服从统一安排,协调一致开展整治行动;
(二)依法执法、确保效率。此次行动参与巡查执行人员要以查问题、讲效率、重处理的态度认真对待,决不走过场。对明显可认定为冒牌商品或过期、失效食品,各执法小组可当场扣留封存。各工商所应在9月26日下班前将查扣的商品及时送至县局消保股或食安股,由县局统一安排集中销毁。
六、其他事项
(一)在县城内参加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人员统一在食堂就中餐;
(二)邀请线电视台记者跟踪采访报道;
(三)县局纪检监察室对各基层所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严格督查。
衡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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