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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元月12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石幼月现场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药品经营许可证》颁发给红星健康大药房,这标志着全县119家药店换发证工作圆满收官。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经营企业无论原证是否到期,必须达到新版GSP要求,自2016年元月1日起,未达到新版GSP要求的,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为确保我县现有药店顺利通过新版GSP,顺利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自2015年3月起,我局分管领导带领药品监督股工作人员逐家上门宣传政策,鼓励帮扶经营状态较好、基础设施基本齐全、人员结构合理的药店改善改造,配备阴凉柜、符合新版GSP要求的电脑软件、与经营场所匹配的空调,加强人员培训,制订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采购与验收、陈列与储存,以及售后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对经营状态不好、基础设施简陋、专业水平较低的药店,耐心细致做通业主工作,劝其自觉自愿退出药品经营行业。
经过药品监督股上门规范,指导分类分类管理;统一培训,讲解新版GSP的重点、难点;认证前实地帮扶,模拟认证;市局领导带队认证;认证后整改复核检查五个步骤,除16家药店自动退出药品经营市场外,其余119家药店均顺利通过新版GSP,换发了《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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