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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四路车主齐投诉 县消委竭力调解


    

   2017年3月28日,衡阳县城四路公交车车主联名投诉称:由衡汽集团衡阳县公司管辖的四路公交车队于2016年8月底一次性从河南宇通公司购买16台宇通H8新能源油电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同年9月1日开始正式投入营运。营运以来,发现车辆存在一些质量问题,比如车底盘异响、车内地板下沉开裂、发动机漏油、空压机坏死、电机温度过高、油管破裂、发动机缺机油等问题,强烈要求厂方召回此批公交车辆。县消委接诉后,立即通知衡汽集团衡阳县公司主要领导派员前来与四路车车队队长座谈协商,并第一时间与厂方售后服务人员取得联系,约定于2017年3月31日上午前来县消委协商调解。厂方售后也非常重视,于3月30日上午派出整车售后服务人员和发动机售后服务人员前来县消委与四路车车队队长进行面对面座谈。座谈中,四路车16位车主全部到场,个个情绪激动,怨声不断,火药味十足,纷纷质问厂方代表。此时,县消委秘书长黎宏发动之以情,饶之以理,反复强调要依法维权、理性维权,不得有过激行为,同时要求双方派出代表再行协商。在县消委的主持下,双方代表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座谈协商,并通过县消委反复宣讲新消法和汽车三包的具体规定,最终县消委作出三点调解意见:一是凡在“三包”期内出现的诸如车底盘异响、空压机坏死等小的质量问题由厂方负责免费维修;二是在“三包”期内发动机出现大的质量问题由厂方免费更换(前期厂方已免费更换了3台发动机);三是车主在维修更换期间的直接损失由厂方代表反馈给厂方,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对此调解意见,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
    至此,这起四路车车主集体投诉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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