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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市场监管领域落实底线工作 “五全一常态”机制实施方案


      

衡阳县市场监管领域落实底线工作

“五全一常态”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根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底线工作“五全一常态”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守住市场监管领域各类安全风险,推动底线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现结合我县市场监管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市场监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杜绝市场监管安全生产事故,为推进“三强一化”建设,落实县委“三五一”工作思路,为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二)工作目标。推动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建立健全底线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各类安全风险的防范水平、应对能力、化解效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逐步实现稳定与发展,力争达到市场监管领域底线工作无事故、重点工作有成效。

二、规范市场监管责任体系
  
 (一)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县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连所安排,对职责范围内的底线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底线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二)部门监管责任。执法大队、相关股室对各类安全风险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对底线工作安全责任制度、风险隐患排查、日常督查检查等工作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以及对发现的隐患问题交办、督促整改不力,依据安全事故性质明确划定监管责任。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职能部门,必须坚持“非法合法一并管、一并查”的原则,严把安全隐患源头关。
   
(三)属地管理责任。在全县范围内按照管理权限,明确各类底线工作对应的属地管理事项,各监管所对辖区范围内的底线工作负有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等责任。

(四)单位(企业)主体责任。从事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生产或经营的单位、企业等,承担相应底线工作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员。落实内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底线失守安全事故。
   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各股、室、队、所,依据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进一步厘清对应的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底线工作“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建立底线工作安全架构(安全链名称+链长、安全分链名称+分链链长+具体责任人),按要求上报并及时公布。

三、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制

(一)全覆盖管理机制。构筑市场监管“点面结合”的底线工作安全防线,点上“严防死守”,面上“管控到位”,确保做到“三个全覆盖”: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燃气压力管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制定风险防控标准,做到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全覆盖;对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服务机构,以及企业、学校、医院、商场市场、车站机场、旅游景区、公共娱乐、物流仓储、“多合一”场所等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由县市场监管局各底线工作责任队、股室、监管所督促相关企业、单位等责任主体,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原则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做到重点场所安全风险管控全覆盖;在风险高发期采取定时巡查、人员盯守和入户宣传等措施,做到重点时段安全风险管控全覆盖。
 
  (二)全领域排查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全面掌握各领域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做好“四个排查”,做到问题动态清零。全县市场监管各股、所、队、所每季度要结合“专项整治”、“日常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开展一次“起底式”全面排查,深入查摆各类底线工作中的隐患、短板、差距和不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要定期组织专门人员开展专业性技术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提出专业性的解决方案;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监管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导入式”问题排查,以同时期其他地区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为镜鉴,以群众举报问题为线索,每季度在风险高发期,对特定领域开展一次以上专项整治排查,举一反三,防范于未然;各类底线工作事项关联的单位、企业等责任主体要开展常态化巡查排查,按要求落实专门人员,建立风险排查台账,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上述各类排查每次要形成问题排查报告,对问题要列出清单、入库管理、动态清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行立改的,马上整改,做到立竿见影,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要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三)全天候值守机制。全县市场监管各股、室、队、所要按照监管职能和有关规定要求,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生产或经营的业主,务必明确值守地、值守点、值守人和值守方式,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定时巡查。各股、室、队、所要按照上级要求对辖区各底线工作责任单位逐一对上述场所建立全天候值守标准和台账,严格督促、检查落实值班值守和巡查制度。各股、室、队、所要从严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采取电话抽查、节假日和重点时段督导、明察暗访等方式,动态掌握各单位值班值守和责任落实情况,确保值班值守无盲区、无缺岗、无懈怠,做到有情必报、反应迅速、运行高效。推广使用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做到问题第一时间发现、风险第一时间排查、事故第一时间报警、现场第一时间处置。

(四)全方位宣传机制。要注重采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运用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深刻教训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在特殊时段,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相关股、室、队、所采取叫门入户、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警示牌、重点场所迅查、农村地区利用“村村响”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醒,努力实现让广大群众“会识别隐患、会报告险情、会自救逃生”的宣传效果。根据需要,会同主要媒体,不定期组织开展“媒体曝光”行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新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五)全链条责任机制。对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网络信息安全等市场监管领域分别建立“安全链”,并针对不同的对象、性质等细化分类建立若干“分链”,实行“安全链长”负责制,由分管县级领导任“安全链长”,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担任“安全分链长”,明确“直接监管责任人”。各分链长要按照分类施策、一链一策的原则,围绕“部署环节、落实环节、检查环节、整改环节、验收环节”总体责任架构,组织制定详尽、管用、易操作的责任环节和标准体系,报上级市场监管有关部门备案,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要求统一发布;市场监管网络信息“安全链”责任环节和标准体系,由市场监管网络信息舆情监管相关部门协同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制定和发布各“分链”责任环节和标准体系;其他底线工作参照上述要求完善“补丁”机制,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安全治理的无缝衔接与覆盖。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链条责任追究制度,依据明确的责任架构,以“环节”定“责任”,按照“谁部署、谁负责,谁落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作责任体系,按照岗位职责、履职情况、履职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相应责任。对落实各环节安全管理措施、履行日常监管职责等情况进行责任管理。对各责任主体,未按要求安排部署底线工作、未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等情形,追究“部署环节”责任;对部署后没按要求落实的追究“落实环节”责任;对落实后未按要求检查或检查后没有及时交办的追究“检查环节”责任;对交办后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没到位的追究“整改环节”责任;对整改后没有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没有控制风险的追究“验收环节”责任。

(六)常态化暗访机制。市场监督主管部门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领域各行业“分链”的突出问题隐患,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单位(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暗访督查,及时发现工作漏洞、风险隐患,通过现场下达整改函、情况通报、开展“回头看”等方式,督促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市、县两级开展“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的要求,每月对辖区底线工作落实“五全一常态”机制情况及时安排专门股室、专人负责报送,对开展暗访督查,发现的问题,分“安全链”对各相关部门进行量化排名、公开通报,倒逼责任落实。

四、落实市场监管保障措施

(一)依法依规调查。市场监管相关领域发生底线工作风险严重失控或安全事故的,应当依法依规启动问责调查程序。根据风险事故性质、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等,由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纪委监委组织开展责任调查,对标底线工作责任体系,按照岗位职责、履职情况、履职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相应责任。

(二)严肃责任追究。运用全链条责任追究制度,对底线工作部署、落实、检查、整改和验收等环节的失职失责人员,按照全链条责任架构,根据上级问责调查结果,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究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单位(企业)责任,确保全县市场监管各领域安全工作实现“零盲区、零违规、零故障、零失守、零容忍”。建立约谈制度,对在全市、全县排名末位的县、乡两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由安全链长或安全分链长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严格考核评价。对底线工作安全管理落实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乡镇市场监管部门,在年度单位绩效评估和干部年度考核中,考核结果在原评分基础上直接降低一个等次评定。

市场监管领域底线工作“安全链架构”建立后,各监管所、县局相关股室、执法大队联络员务必每月定期将本单位本行业(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底线工作相关工作情况报县局应急办。

联系人:廖静     联系电话:6854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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