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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开展重要消费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重要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提升我县重要消费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根据《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重要消费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湘工商消字[2014]8号)精神,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流通领域重要消费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李小龙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湘华,副主任科员张卫国任副组长;消保股、食品股、市管分局、商广股、公平交易分局负责人和各工商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局消保股,由股长李顺发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各工商所要充分认识开展流通领域重要消费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全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取得实效。
二、突出监管重点。以家用电器、电工器材、妇婴用品、儿童玩具等14类商品为商品,以对专业(批发)市场、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物流集散地、校园周边、城郊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区域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开展日常巡查、执法检查、监督抽查、申诉核查、跟踪访查等方式,全面清查问题商品,确保市场商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各工商所要将开展重要消费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与县局今年开展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作为监管重点,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指导并督促商品经营者、市场开办者健全和完善商品质量内部管控制度,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让其没有立足之地。要集中执法力量有效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依法取缔制假售假窝点,严厉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制假售假大要案件,切实净化市场经营秩序。
四、定期通报情况。各工商所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及时收集情况、反馈信息,并联系媒体加大宣传和度,并于每月10日、24日前上报阶段工作总结和《重要消费品质量安全专项大检查情况统计表》,每月在县局OA上至少有1篇以上专题信息。县局消保股要及时收集情况,对检测出来的不合格商品,加大查处力度,并及时曝光销售不合格商品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要通过不同形式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发布消费警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县局党组和当地政府。
五、做好迎检工作。各工商所既要认真组织开展好重要消费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工作扎实到位、成效明显;又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督查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衡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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