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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工商局关于继续强化校园及校园周边消费安全监管的通知

 

 

  

关于继续强化校园及校园周边

消费安全监管的通知

 

各工商所:

为确保校园及校园周边消费(食品、文具、儿童玩具及其它商品消费)安全监管到位,切实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就继续强化校园及校园周边消费安全监管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工商所自91日起,务必集中时间、集中人员统一开展对校园及校园周边消费安全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主体是否合格,主要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所经营商品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主要检查是否属“三无”产品,是否属假冒伪劣产品等;经营者是否按照规定建立落实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重点要强化对食品、文具、儿童玩具和奶制品的监管。

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防范意识。要与学校联系衔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印发张贴“致学生朋友的公开信”,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三、及时通报,督促检查。要迅速将专项整治情况,特别是整治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教育局和相关学校通报,督促学校加强对校园内经营户特别是食品经营户的管理和监督。

四、严查重处,坚决惩处校园及校园周边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中,要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要从重处理,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销毁的坚决销毁,该处罚的坚决处罚到位。

五、坚决落实责任,确保监管到位。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各工商所所长为辖区内校园及校园周边消费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网格监管的规定把监管责任落实到片到人。

六、畅通信息,及时反馈。各所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商品特别是食品,必须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县局食安股、消保股等相关股室。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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