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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工商局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行为
上下联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工商局、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扎实深入推进本局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注、政府关切的传销问题,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行为上下联动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治县、标本兼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集中整治一批传销重点区域,破获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打掉一批成员众多、为害一方的传销团伙,查处一批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教育一批深受蒙蔽的参与人员,确保重点区域现状有明显改观,基础防控措施有明显加强,创建无传销乡镇和社区工作有明显进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1、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各工商所主动会同公安机关和基层社区,积极调动本部门层级单位力量,发挥专业部门网上巡查优势,拓宽和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广泛搜集、准确研判、积极核查涉嫌传销线索,切实掌握传销团伙、人员、窝点、规模及动态等重要信息,全力锁定涉案骨干人员、主要资金交易和关键证据。县局设立举报电话:0734-6789595。
2、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会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及地区情况,依法严厉查处异地聚集型传销、特别是“1040工程”、网络传销及大学生参与传销活动等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坚决遏制传销蔓延势头。对跨区域、人员多、复杂敏感的案件,县局会同公安局统一组织、联合行动、挂牌督办。
3.深入推进地区整治。以创建无传销县城为目标,针对打防控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信息沟通机制、联合执法机制,促使日常监管与专项打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结合,形成集中整治工作的整体效应。
三、时间安排
1、全面动员部署(
2、扎实推进整治(
3、巩固整治成果(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工商所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在当前形势下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长期作战、除恶务尽的思想,牢固树立敢打硬仗、敢于吃苦的思想,扎扎实实地搞好打击传销上下联动集中整治工作。县局成立深入开展坚决打击传销行为上下联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单位成员,公平交易分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工商所迅速成立相应机构,狠抓各项任务落实。
2、加强沟通协调。要建立健全工作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和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确保信息通畅。各所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线索、重要案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局分管领导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确保工作落实、抓出成效。
3、严格规范执法。要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认真研究案件定性及证据标准,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打击与维稳并重,严格把握打击政策和范围,积极预防、妥善处置涉稳事件。
4、严格督促检查。要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市、县局将在6月和8月组织对各地开展上下联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主动、打击不力、人民群众反映仍然比较强烈的要实行严格问责,纪检监察室将督查到位。
5、加强舆论宣传。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资源以及横幅、宣传栏等形式,采取随机采访、跟踪报道、大案剖析、网上互动等各种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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