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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


    

衡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

 

2016年,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省、市工商局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消费者至上,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一步贯彻实施,持续加大消费维权力度,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以务实、廉政、高效的工作作风,努力实现“十三五”消费维权工作良好开局

一、深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化建设

1、完善制度。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和12315投诉举报“诉转案”工作指导意见,充分发挥12315体系在加强市场监管执法方面的作用。

2、加强消费维权业务培训和课题研究。举办全系统商品质量监管培训班,针对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切实提升消费维权科学化水平。

二、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切实维护消费市场秩序

3、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开展以家用电器、日用百货、贵金属珠宝玉石、家具、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钢材、节能灯、液化石油气、通信(电脑配件、手机)、电动车、摩托车、汽车配件、服装鞋帽、提包、井盖等与消费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的整治行动

4、加强商品质量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消法》、《产品质量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以及《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质量监管,精准运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测结果,严厉查处商品质量违法案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下半年,局将对各消费维权办案情况进行集中抽查,并进行通报

5、做好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加大对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售后修理更换等服务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做好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6、强化信用监管。规范消费维权执法信息双公布。依法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信息。督促相关单位在查办消费侵权案件后,及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相关处罚案件信息,发挥信用在消费维权监管执法中的作用。

7、开展“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根据省人大年度工作方案积极参与做好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打假维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8、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深入开展以城乡结合部、乡镇一级的农村市场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深入开展《消法》普法宣传和消费教育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9、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加强与当地主流媒体的配合,深入宣传《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活动,营造健康消费维权氛围;加大对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查办消费侵权案件专项整治行动等的宣传力度,切实保障民生权益。

10、形成社会共治氛围。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的协作,大力支持消协组织工作,努力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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