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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湘纪发[2016]4号和衡纪发[201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局党组决定在全局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围绕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治陋习、树新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以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带动工作作风,凝聚人心,净化政治生态,优化发展环境。

二、 主要任务

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及礼品、涉赌涉毒等“四风”问题以及认“干亲”、党内称呼庸俗化等陋习问题。

(一)“四风”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违规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整治:

(1)违反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暂行办法》规定,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死亡,工作日中餐饮酒等问题。

(2)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3)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4)违规新建、改(扩)建单位食堂,或者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俱和电器,在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

(5)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公务接待等名义变相宴请。

(6)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7)违规接受行政相对人吃请等问题。

2.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重点整治:

以工会经费、加班费超范围发放,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

3.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重点整治:

(1)不按规定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4)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4.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整治:

(1)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审批等公共事务中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或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3)借节日之机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5.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重点整治:

(1)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2)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3)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4)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二)“陋习”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认“干亲”方面,重点整治:

(1)党员干部利用认“干亲”关系,搞拉帮结派、小圈子、拉山头,搞非组织活动;

(2)利用干亲关系,在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家属入学就业、工程建设等方面互相提供方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3)以认“干亲”为幌子,以亲情间礼尚往来为借口,收受红包礼金及礼品,与“干亲”合伙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等。

2.党内称呼庸俗化方面,重点整治:

(1)在党内生活中以“老板”、“老大”、“哥们”等庸俗化称呼相称,搞人身依附、结党营私、培植亲信等破坏党内正常生活的问题;

(2)给称呼“戴高帽”,随意抬高职务称呼,搞“语言贿赂”等问题;

(3)党员领导干部默许、纵容他人在党内庸俗化称呼的问题。

三、 责任分工

县局成立“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纪检组长担任。办公室设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全局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工作。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基层所、局机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四、 工作步骤

(一) 动员部署(2016年5月上旬)

(二) 全面自查(2016年5月中旬至6月)

各基层所和局机关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早提醒,果断制止。纪检监察室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总,于6月20日前报至县专项整治办。

(三) 督导检查(2016年7月至12月)

局专项整治办成立检查组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履责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通过发现和查处一些典型问题,处分一部分人,形成有力震摄。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经验和作法,不断把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

(三)建立健全制度。一是实行考核机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二是实行定期通报机制。三是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督办机制,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报告一督办,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四)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倒查各单位负责人和兼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责任,长久不懈地紧抓“纠‘四风’、治陋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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