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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高温季节流通环节水产品、冷库冷冻食品、熟食品经营户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高温季节流通环节水产品、冷库冷冻食品、熟食品经营户专项整治方案

 

为确保全县高温季节流通环节水产品、冷库冷冻食品、熟食品等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县局决定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开展对全县流通环节水产品、冷库冷冻食品、熟食品经营户的专项执法检查,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对全县群众生命健康和消费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加强高温季节流通环节水产品、冷库冷冻食品、熟食品的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加强检查,强化监管,确保全县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流通环节水产品、冷库冷冻食品、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由分管食监二股的局领导任副组长,由食监二股和27个监管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食监二股,由食监二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指导该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本次整治范围是全县所有水产品、冷库冷冻食品、熟食品经营店以及集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等经营集中场所。

(一)全面澄清水产品、冷库冷冻食品、熟食品经营户底子,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查验供货者资格。查验水产品、冷库冷冻食品、熟食品经营者主体经营资格是否合法,主要查看其是否证照齐全,是否非法出租出借证照,是否无证照或超范围经营,对证照不全的经营户都要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无照无证经营户要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将该类经营户汇总上报县局食品二股。

(三)查验进货票证。查看水产品、冷库冷冻食品、熟食品经营者进货时是否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是否索取保存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票等票证。

(四)检查经销产品。检查水产品、冷库冷冻食品、熟食品经营户所经营的产品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有以次充好、过期变质食品;并会同畜牧水产、疾控中心开展好抽样检测,重点检测水产品等,要督促经营户建立进、销货台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五)查看包装标识。重点查看冷库冷冻食品标识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

四、整治时间

自2016年7月中旬至9月底

五、整治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现场摸底阶段(7月25日前):结合“四查”行动和“查无证清死角端窝点”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全面澄清底子,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第二阶段,专项检查阶段(7月26日至9月10日):食监二股牵头组织各监管所逐家逐户对辖区内从事水产品、冷库冷冻食品、熟食品经营户开展检查,检查中对主体资格不合法、不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经营户和销售不合格水产品、冷库冷冻食品、熟食品的经营者要依法查处。其中,食监二股主要会同城东、城西、西渡所对上述辖区内的冷库经营者进行监管执法。同时,负责对各所发现的重大案件进行指导查处。

第三阶段,规范建制阶段(9月11日至9月底)。县局和各监管所要分辖区组织水产品、冷库冷冻食品、熟食品经营户学习《食品安全法》,指导、督促其严格依法经营,严格督促经营户切实落实进销货台账制度,确保辖区内经营户做到进货来源清、销货去向明。

六、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监管所务必高度重视,全面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切实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检查,严格监管。各监管所要严格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第23号令“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内水产品、冷库冷冻食品、熟食品经营户开展逐家逐户核查,要不留死角,凡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

(三)加强联系,及时上报。各监管所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准确上报专项执法整治的开展和进展情况。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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