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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苗”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儿童玩具和学生文具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学校及周边食品、儿童玩具和学生文具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省、市市监局部署,结合本县实际,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秋季学校校园及周边“护苗”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确保全县在校师生食品及儿童玩具、学生文具质量安全为根本目标,通过开展秋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儿童玩具和学生文具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儿童玩具和学生文具经营单位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加工供餐、食品经营户、儿童玩具和学生文具商店的经营行为,有效防控安全风险,确保全县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儿童玩具和学生文具安全零事故。
二、排查重点
(一)重点区域。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及学校周边区域,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及学校周边区域(学校校门两边
(二)重点单位。学校食堂、学校商店及学校周边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学生玩具和文具店等。
(三)重点品种。以畜禽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及乳制品、食盐、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三高(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和“五毛食品”及儿童玩具、学生文具等为重点品种。
三、排查对象和内容
(一)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
一是查许可证及管理制度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持有有效许可证,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2015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版)》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明确每个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要求。
二是查管理工作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三是查场所物品清洁情况。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场所的地面是否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是否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是否无霉斑、无灰尘;场所内是否无有害生物活动迹象;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物品是否表面清洁。供餐前,应对食品处理区内的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
四是查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重点检查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五是查食品原料合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含食盐)及原料采购渠道,安全可追溯;食品经营场所内的食品及原料是否处于保质期内、感官性状正常。食品处理区内留存的已开封定型包装食品,若不能保证其处于安全状态,应予以废弃。严禁采购、加工及供应四季豆、豆角、发芽土豆、野生蘑菇、酱腌菜、腊制品、冷荤熟食等高风险食品。
六是查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重点检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是否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粗加工及切配是否做到荤素分开,熟制食品是否烧熟煮透,食品容器、冰柜是否做到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类盛放,餐用具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有专用留样设备并按规定留样,各类台账登记是否符合要求。
八查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九查生活饮用水情况。重点检查桶装饮用水是否按规定索取了检测报告书或合格证明;自来水是否索取了检测报告单复印件;自备井水、直饮水是否每学期有水质检测报告,水质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二)学校食品商店、小卖部
1、主体资格情况。查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
2、进货票证情况。查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是否妥善保管进货凭证。
3、从业人员情况。查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经营食品情况。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是否整洁,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是否存在食品与个人生活物品混放情况;查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三)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
查看学校周边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摊贩持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摊贩登记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加工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和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摊贩是否在城市管理部门划定区域(距离学校大门
(四)儿童玩具、文具经营商店
检查是否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是否违规销售危险儿童用品、“三无”儿童用品、文具;是否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是否销售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三无”产品等。
四、组织领导
成立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护苗”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小龙 局 长
副组长:朱朝晖 副局长
刘湘华 副局长
石幼月 副局长
旷正业 副局长
成 员:李才能 食监二股股长
刘 轲 食监三股股长
李顺发 消保股股长
肖高林 食药稽查队队长
吕阶旺 产商品稽查队队长
二十七个监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护苗”行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办公室设局食监三股,由刘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检查时间
六、检查人员安排
学校食堂检查:食监三股会同县教育局勤工俭学站实施。
学校食品商店、小卖部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检查:食监二股、食药稽查队牵头属地监管所实施。
校园周边儿童玩具、文具经营商店检查:消保股、产商品稽查队牵头属地监管所实施。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儿童玩具、学生文具专项整治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各检查组要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业主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认真开展排查,查处各类安全违法行为。各检查组要认真按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表》、《学校食品商店(小卖部)食品安全检查表》、《衡阳县学校饮用水安全检查表》和《衡阳县儿童玩具、学生文具检查表》内容逐条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商店(小卖部)和生活饮用水进行检查,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问题严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邀请县检察院下发《检察建议书》或派员参加督办。
(三)创新工作方式,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共治。 督促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逐步实现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公开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等过程,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全面总结成效,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学校及周边食品、儿童玩具和文具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及时复核整改结果,并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
附件:1、衡阳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表
2、
衡阳县学校食品商店(小卖部)食品安全检查表
3、
衡阳县学校饮用水安全检查表
4、衡阳县学校及周边儿童玩具、学生文具质量
检查表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一:
衡阳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表
学校: 类型 □普通高中与中职 □初中 □小学 □幼儿园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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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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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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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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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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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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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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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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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超许可时间、范围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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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转让、伪造、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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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安全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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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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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健全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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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职且经过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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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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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并有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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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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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醒目位置公示日常检查结果记录表、量化等级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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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主要食品原料及来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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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用
房和基
本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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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具备的基本功能用房或操作场地,包括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餐具清洗消毒、备餐、库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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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设有荤、素、水产品食品原料清洗池,以及清洁工具用具专用清洗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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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冰箱(柜)不得小于2台(分别用于生、熟食品存放和食物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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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
环境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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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清洁,保持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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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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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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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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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
人员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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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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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体检合格证明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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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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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从业人员掌握基本食品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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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时穿戴整洁工作服、帽,操作时不抽烟、不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佩戴饰物,手部无破损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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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
索证
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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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供货方相应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及验收和进货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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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购使用法规禁止生产经营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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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储存符合安全要求,无过期、变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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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
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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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了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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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池数量和标识符合要求,消毒池与其他水池不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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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人员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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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消毒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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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专用餐具保洁设施(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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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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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蔬菜类食品原料分开切配,避免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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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烧熟煮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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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正常运转,按规定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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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适当保存条件,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再食用的要经过充分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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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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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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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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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
垃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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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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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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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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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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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装饮用水按规定索取检测报告书或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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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井水、直饮水有水质检测报告,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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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
查
情
况
小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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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亮点:
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
|
被检查人: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衡阳县学校食品商店(小卖部)食品安全检查表
学校: 类型 □普通高中与中职 □初中 □小学 □幼儿园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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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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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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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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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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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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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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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 )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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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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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并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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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承包是否制定准入要求,并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是否督促承包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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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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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持有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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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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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转让、伪造、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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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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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是否保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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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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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保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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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
人员
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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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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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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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食品销售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调整其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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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索票索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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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食品是否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并具有采购记录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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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退市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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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并符合标注条件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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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设施是否保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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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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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食品与个人生活物品混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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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三无”预包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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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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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的散装食品是否有食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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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经营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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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人: 检查人员: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衡阳县学校饮用水安全检查表
学校:
学校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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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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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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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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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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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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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使用符合要求的城镇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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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并保存了自来水检测报告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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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建
设施
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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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建设施供水水井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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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设施供水设在独立且门窗齐全的建筑物内(以下简称“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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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房内外环境保持整洁,不堆放杂物及有毒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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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采用防滑材料铺设,且有一定的坡度以利于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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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水泵房加装了防护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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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水经过净化消毒处理,有水质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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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
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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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水箱内壁光滑、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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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箱盖加锁;水箱内无肉眼可见异物;水箱内壁无污垢,底部无异物;溢水管、泄水管排出口加装了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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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水设备(水箱或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并有清洗消毒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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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
式供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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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水源(井水)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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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供水每学期有水质检测报告,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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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人: 检查人员: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四:
衡阳县学校及周边儿童玩具、学生文具质量检查表
单 位: 地 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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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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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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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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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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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资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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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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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转让、伪造、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营业执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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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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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规销售危险儿童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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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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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销售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三无”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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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人: 检查人员: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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