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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调整衡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经局务会研究决定,调整衡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赵伟民 (市局副调研员、局长、党组书记)
委 员:刘建华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黄永成 (副科级职员)
成 员:陈志敏 (法制监督股股长)
吕阶旺 (稽查大队队长)
曾国强 (标质股股长)
肖高林 (特设股股长)
邹阳光 (食安股股长)
李亚平 (计量股股长)
欧阳俊(法制监督股副股长)
刘淑贞
衡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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