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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
各股、所、队、室:
当前质监系统机构改革正处于关键时期,为顺应改革潮流,确保改革有序进行,经局务会研究,现就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行政行为再次作出如下要求:
一、 严守工作纪律、规范行政行为
围绕优化经济环境,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意识,规范对各类企业的检查行为,杜绝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工作中要彻底杜绝“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格按照“四个规范”行使职权职责。
行政执法规范:认真执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五公开”、“十不准”,严禁以收代罚、有案不查和不按程序办案。
检验检测规范: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定、检测,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和合法有效的报告、证书;严禁出具虚假报告、证书。对照“十严禁”,严禁只收费不服务、只收费不检测。
认证许可规范:严格按照认证许可的程序予以办理相关事项,不得增设门槛,不得另设条件;严格按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乱收费,多收费,超范围收费,搭车收费。
窗口服务规范:服务要主动热情、真诚、周到、规范。百问不厌,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训斥歧视,在工作中不折不扣落实“五心”服务。
二、严守劳动纪律、规范上班行为
1、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所有在职工作人员都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要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外出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说明去向及返回时间,并保持通讯畅通。
2、自觉遵守上班纪律。严禁上班时间利用电脑和手机玩游戏、看影视、炒股购物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工作时间随意串岗。
3、领导要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局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要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头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要重申工作纪律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本部门人员管理,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确保制度执行有力,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4、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违反工作和上班纪律的人和事,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屡教不改者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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