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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情况

1、工作职能

(一)负责贯彻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工商行政、质量技术、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四)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酒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六)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行为、退出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制订质量发展规划,负责质量宏观管理,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体系认证,负责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安全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培养和推荐国家、省、市名牌产品及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认可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十六)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十七)承办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根据职责,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列机构4个,内设29个股室,事业单位10个,派出机构27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单列机构4个:机关党委、工会、离退办、机关纪委;内设29个股室:办公室、组织人事股、科技和财务股、新闻宣传股、食安办、政策法规股、信用监督管理股、执法稽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价格监督检查股、行政事业性和教育收费监督检查股、广告监督管理股、消保股、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督管理股、标准化股、计量股、认证股、特设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生产协调发展股、药品流通监管股、医疗器械监管股、化妆品监管股、知识产权运用促进股、知识产权保护股、市场和网络监管股;事业单位10个: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企业服务中心、质量检验和计量检定中心、投诉举报中心、信息中心、后勤中心、培训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县消办)、个协私营企业协会;派出机构27个:集兵所、井头所、演陂所、金兰所、洪市所、金溪所、界牌所、渣江所、台源所、城东所、城西所、西渡所、岘山所、樟树所、岣嵝所、樟木所、关市所、库宗所、栏垅所、曲兰所、大安所、溪江所、石市所、三湖所、杉桥所、板市所、长安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有公开的相关附件表格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362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24.38万元(经费拨款3359.1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65.20万元),上年结转67.5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68.53万元,上年结转较去年减少159.1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362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871.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53.1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54.97万元,住房保障244.46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110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1.6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24.2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24.3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24.3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元,上年结转67.53万元。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经费57.00万元,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10.53万元,主要用于食品监管和市场监管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8.4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30.10万元。一方面是因为机构改革,职能增加(知识产权及价格监管、商务反垄断执法),人员增加;另一方面,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在年初预算计入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06.20万元,在年底决算纳入项目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88.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9.26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44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8.9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6.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2.16万元,因公出国费减少0万元),下降9.12%。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3170平方米;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7辆,食品检测车1辆,车改方案已批,保留车辆8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69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4.38万元,项目支出67.53万元。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十、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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