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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市场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湖南省财政厅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衡阳县市场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一、单位情况

1、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务院及省政府集市贸易管理方针、政策,拟定本县市场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负责全县新建市场的规划,开发和申报。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所有集贸市场,搞好市场建设管理的协调服务工作。

     (四)负责自办市场的物业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负责收取市场设施租赁费,交易费和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偿服务费。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根据编委规定,内设一室四股。即办公室、市场监管股、市场建设开发股、人教股、财务股。

下设机构4个:洪市市场服务所、城西市场服务所、西渡市场服务所、建材市场服务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衡阳县市场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即我中心本级预算。我中心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有公开的相关附件表格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37.3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07.3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4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预算支出73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5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3.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6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7.3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7.36   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664.3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2.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57万元。(其中办公费29.5万元,水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3.46,工会经费6.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决算减少0.39万元,主要是压缩了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费。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实行公车改革后,我单位不再保留公车。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资产456.83万元。

八、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3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十、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市场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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