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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附件1

 

 2019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

第一部分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依授权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积极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和品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三)负责对全县认证认可工作及有关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市场秩序。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根据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组织、指导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六)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根据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七)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根据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组织、指导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十九)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二十)负责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县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二十一)指导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开展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

1. 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和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 严守安全监管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守住安全底线,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全县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 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投诉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公安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 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 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列机构2个:机关党委、工会;内设23个股室:办公室、人教股、财务基建股、离退办、食安办、政策法规股、企监股、消保股、市管股、网监股、商广股、质量监管股、标准化股、计量股、认证股、特设股、食品监管一股、食品监管二股、食品监管三股、药品生产监管股、药品流通监管股、医疗器械股、保化股;直属行政机构2个:两反、经检分局、注册登记分局;事业单位10个:质计中心、食品药品稽查队、产(商)品质量稽查队、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投诉举报中心、信息中心、后勤中心、培训中心、消委、个协私营企业协会;派出机构27个:集兵所、井头所、演陂所、金兰所、洪市所、金溪所、界牌所、渣江所、台源所、城东所、城西所、西渡所、岘山所、樟树所、岣嵝所、樟木所、关市所、库宗所、栏垅所、曲兰所、大安所、溪江所、石市所、三湖所、杉桥所、板市所、长安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只含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单位,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的只有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9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                                                                                           公开01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金额

栏    次


1

栏    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4204.7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

3337.6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15


三、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16


四、事业收入

4


……

17


五、经营收入

5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

417.62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9

113.83

七、其他收入

7

70.43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0

217.05


8



21


本年收入合计

9

4275.21

本年支出合计

22

4086.10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0


结余分配

23


年初结转和结余

11

37.59

年末结转和结余

24

226.70


12



25


总计

13

4312.79

总计

26

4312.7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部门: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02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4275.21

4204.77





70.43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526.71

3456.28





70.43

20138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3526.71

3456.28





70.43

2013801

  行政运行

2680.81

2680.81






2013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19.88

249.45





70.43

2013804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

131.00

131.00






2013805

  市场监管执法

385.02

385.02






2013812

  药品事务

3.00

3.00






2013899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7.00

7.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17.62

417.6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51.75

351.7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51.75

351.75






20808

抚恤

65.87

65.87






2080801

  死亡抚恤

65.87

65.87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13.83

113.8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13.83

113.8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13.83

113.8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17.05

217.0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17.05

217.0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17.05

217.0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部门: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03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4086.10

3429.31

656.79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37.60

2680.81

656.79




20138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3337.60

2680.81

656.79




2013801



  行政运行

2680.81

2680.81





2013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30.77


130.77




2013804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

131.00


131.00




2013805

  市场监管执法

385.02


385.02




2013812

  药品事务

3.00


3.00




2013899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7.00


7.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17.62

417.6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51.75

351.7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51.75

351.75





20808

抚恤

65.87

65.87





2080801

  死亡抚恤

65.87

65.87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13.83

113.8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13.83

113.8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13.83

113.8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17.05

217.0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17.05

217.0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17.05

217.0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部门: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4204.7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3302.21

3302.2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2





3


三、国防支出

33





4


……

34





5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417.62

417.62



6


九、卫生健康支出

39

113.83

113.83



7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217.05

217.05



25



55




本年收入合计

26

4204.77

本年支出合计

56

4050.70

4050.7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7

1.31

年末结转和结余

57

155.38

155.38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8

1.31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8

155.38

155.3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9



59





30



60




总计

14

4206.08

总计

28

4206.08

4206.0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05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
支出

项目
支出

合计

基本
支出

项目
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余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31


1.31

4,204.77

3,429.31

775.47

4,050.70

3,429.31

621.39

155.38


155.38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1


1.31

3,456.28

2,680.81

775.47

3,302.21

2,680.81

621.39

155.38


155.38


20138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1.31


1.31

3,456.28

2,680.81

775.47

3,302.21

2,680.81

621.39

155.38


155.38


2013801

  行政运行




2,680.81

2,680.81


2,680.81

2,680.81






2013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31


1.31

249.45


249.45

95.38


95.38

155.38


155.38


2013804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




131.00


131.00

131.00


131.00





2013805

  市场监管执法




385.02


385.02

385.02


385.02





2013812

  药品事务




3.00


3.00

3.00


3.00





2013899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7.00


7.00

7.00


7.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17.62

417.62


417.62

417.6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51.75

351.75


351.75

351.7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51.75

351.75


351.75

351.75






20808

抚恤




65.87

65.87


65.87

65.87






2080801

  死亡抚恤




65.87

65.87


65.87

65.87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13.83

113.83


113.83

113.8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13.83

113.83


113.83

113.8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13.83

113.83


113.83

113.8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17.05

217.05


217.05

217.0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17.05

217.05


217.05

217.0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17.05

217.05


217.05

217.0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部门: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06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993.35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24.49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1,204.19

30201

  办公费

9.83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743.64

30202

  印刷费

0.5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289.80

30203

  咨询费


310

资本性支出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4

  手续费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7

  绩效工资


30205

  水费

1.83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51.75

30206

  电费

5.58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6.00

30207

  邮电费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13.83

30208

  取暖费


31006

  大型修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2.58

30211

  差旅费


31008

  物资储备



30113

  住房公积金

217.05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9

  土地补偿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31010

  安置补助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4.51

30214

  租赁费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1.46

30215

  会议费


31012

  拆迁补偿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2

  退休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85.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4

  抚恤金

65.87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5

  生活补助

45.59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399

其他支出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39906

  赠与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0309

  奖励金


30229

  福利费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4.00

39999

  其他支出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97.75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人员经费合计

3,104.81

公用经费合计

324.49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07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09.50


 24.00


 24.00

 85.50

 109.00


  24.00


 24.00

 85.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08

                                                                                                                         单位: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若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请说明:XX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312.7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578.68万元,增加15.50%,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物价人员调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275.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4.77万元,占98.3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0.43万元,占1.6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08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9.31万元,占83.93%;项目支出656.79万元,占16.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04.7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597.96万元,增长16.58%,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物价人员调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50.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3%,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3.89万元,增长12.31%,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物价人员调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50.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02.21万元,占81.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62万元,占10.31%;卫生健康支出113.83万元,占2.81%;住房保障支出217.05万元,占5.3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61.4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4050.7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5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6.6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123.88万元,支出决算为2680.81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26.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增加,增加86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困难,项目经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困难,项目经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5.0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困难,项目经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其中包含2018年、2019年食品安全监管专项各1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20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困难,项目经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这是上级转移支付款项。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困难,项目经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这是上级转移支付款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346.42万元,支出决算为351.75万元,超出预算5.3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改革,缴费比例下调,但机构改革,人员增加86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65.8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生老病死无法预知。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9.28万元,支出决算为113.8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86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91.86万元,支出决算为217.0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86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29.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04.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324.49万元,占基本支出9.4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9.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99.5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5.50万元,支出决算为85万元,完成预算的99.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5万元,减少5.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仍坚持勤俭节约,能省则省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中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增加3万元,增长14.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底省局调拨一辆食品检测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5万元,占77.9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万元,占22.0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宾1689批次,24285人次,主要是食品监管、药品监管、市场监督管理专项、市场监管执法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主要是执法车辆和食品检测车的燃油费及保养支出,截止2019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搞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全年绩效目标的实现,我局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其他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年度绩效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内设机构,年中进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为年度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4.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1.44万元,降低28.82%。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项目经费,将纳入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151万元计入了机关运行经费,而在实际安排支出时,将这部分拨款计入了项目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26.4万元,用于开展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和技能操作培训、食药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人数5200多人,内容为新OA系统业务软件操作、食品经营许可、村卫生室监管、食盐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办案培训;食品药品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考点学校食堂食品从业人员、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及从业人员、“两会”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及食品人业人员等培训。培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府文件执行,除必要的办公用品、讲课授课费等,能节约的尽量节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食品快速检测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1

 

 

 

 

 

 

 

 

 

 

 

 

 

 

 

 

 

 

 

 

 

 

 

 

 

 

 

 

 

 

 

 

 

 

 

 

 

 

 

 

 

 

 

 

 

 

 

 

 

 

衡阳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编码:126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自评  

中介机构评价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中介机构

 

 

 

 

 

 

 

 

 

 

 

报告日期:2020年5月28日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度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依授权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积极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和品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3)负责对全县认证认可工作及有关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市场秩序。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5)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根据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组织、指导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6)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根据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17)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根据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组织、指导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18)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19)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0)负责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县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21)指导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开展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3)职能转变:

1. 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和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 严守安全监管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守住安全底线,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全县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 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投诉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4)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公安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 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 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二)机构设置情况

设单列机构2个:机关党委、工会;内设23个股室:办公室、人教股、财务基建股、离退办、食安办、政策法规股、企监股、消保股、市管股、网监股、商广股、质量监管股、标准化股、计量股、认证股、特设股、食品监管一股、食品监管二股、食品监管三股、药品生产监管股、药品流通监管股、医疗器械股、保化股;直属行政机构2个:两反、经检分局、注册登记分局;事业单位10个:质计中心、食品药品稽查队、产(商)品质量稽查队、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投诉举报中心、信息中心、后勤中心、培训中心、消委、个协私营企业协会;派出机构27个:集兵所、井头所、演陂所、金兰所、洪市所、金溪所、界牌所、渣江所、台源所、城东所、城西所、西渡所、岘山所、樟树所、岣嵝所、樟木所、关市所、库宗所、栏垅所、曲兰所、大安所、溪江所、石市所、三湖所、杉桥所、板市所、长安所。

(三)人员编制情况

 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实有编制359个,行政编127个,事业编232个。年末实有人数为359人,其中行政人员134人,事业人员225人。

(四)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实施情况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食品药品资源配置,负责食品药品应急工作,制订食品药品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工作;承担酒类流通、保健食品市场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度部门总收入为4275.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4204.77万元,其他收入为70.43万元),年初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1.31万元,其他资金结转36.28万元),全年总支出为4086.1万元,年末总结转为226.70万元,全部为项目结转(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155.38万元,其他资金结转71.32万元)。

(二)支出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行政执法等日常公用经费。

2019年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2761.44万元,年中追加667.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增加86人),上年指标结转0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3429.3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3429.31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2019年决算基本支出3429.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93.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4.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4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基本支出增加667.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03.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95.3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31.44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自2019年7月物价和知识产权转隶增加86人,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死亡抚恤金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31.44万元,原因是:2019年年初预算没有安排项目支出,把非税收入返回计入了基本支出,在实际安排财政拨款指标时却计在项目支出。

2、“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109.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5.50万元、运行维护费24万元。

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1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

全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689批次,24285人次。较上年减少5.56%。全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85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单位实有车辆8辆,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2019年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24万元,2018年底增加一辆食品检测车,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3万元。                                                                                                                                                                                                                                                                                                                                                                                                                                                                                                                                                                     

3、专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执法办案专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等。

2019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0万元,年中本级财政追加拨款收入20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61万元,本级非税返回509.47万元,其他收入70.43万元。上年结转37.59万元。全年项目支出数656.79万元。2019年末财政拨款结转226.70万元。

2019年决算项目支出为656.7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39.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1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项目支出差异656.79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差异63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61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方面。本级财政追加2018年食品监管专项资金100万元,2019年食品监管专项资金100万元,国家卫生县城复评经费5万元,其余部分为非税返回。其他资本性支出差异17.19万元, 主要原因是:专用设备购置17.19万元。

4、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0】1号)文件,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小龙局长任组长,郭新生副局长任副组长,财务基建股股长、办公室主任、后勤中心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2019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方案》,并依据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对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我局认真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资金使用效益高。表现在:1.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和追加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现象;2.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资金支付正常;3.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4.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二是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好。1.保障了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2.保障了“精准扶贫”及突发疫情等经费开支。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绩效评价,了解局属各股所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总结管理经验,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局成立了自评工作小组,由主管财务的副局长任组长,财务股负责落实本单位自评工作。

2、为检测项目进展与实施效果,根据评价指标对项目的实施结果进行测评,并对项目经费的资金落实、支出、监督、管理的跟踪问效,了解该项目资金使用的过程、结果,判断资金使用是否科学、合理和有效。

3、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在指标设置中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目标与结果比较、投入与效果比较等方法设置指标体系。通过设置指标的实现值、标准值、权值和权值的记分方法的体系来评价每个指标的最终得分,以最终得分来综合评价项目的绩效,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4、征求意见。对我局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征求了各位同志的意见。

5、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值表》评分,得分91.6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度我局较好地完成了经费收支管理工作,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经费支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上还有待加强。

二是由于项目经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每年削减200多万元的项目经费,使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检测、特种设备监管、质量考核、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化建设、认证认可管理、标准化管理、药品事务、医疗器械事务、化妆品事务、市场监管执法等大部分工作经费支出都在非税收入返回拨款中开支。但非税收入有很大不确定性,很多工作不能开展。

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各项制度和措施,在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决算中进行完善。

六、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528

 

 

 

 

 

 

 

 

 

 

 

 

 

 

 

 

 

 

 

 

附件1-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019年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评价    得分

评分依据

或扣分原因

投 入 (15分)

目标设定

6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①目标符合发展总体规划,1分;②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1分;③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3

①②③符合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①目标细化、指标值量化,1分;                                                                                      ②目标与年度任务或计划数相对应,1分;                                                                                                                                                                             ③目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1分。

3

①②③符合

预算配置             

9

财政供养人员

控制率

2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2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

“三公经费”        变动率

3

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3

三公经费减少0.5万元

重点支出安排率

4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4分;;80%(含)-90%,计3分;70%(含)-80%,计2分;60%(含)-70%,计1分;低于60%不得分。

4

重点支出安排率≥90%

过 程(40分)

预算执行           

16

预算调整率

3

预算调整率=0,计3分;0-10%(含)计3分;10-20%(含)计2分;20-30%(含)计1分;超出30%不得分。

0

机构改革原因

支出进度

3

每发生一个项目未完成进度要求完成资金下达的扣0.5分,扣完为止。

3

按时完成

结转结余

3

无结余,3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0

有项目结转

公务卡刷卡率

2

公务卡刷卡率达60%以上的,计2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公务卡刷卡率=公务消费刷卡支出/授权支付额度×100%)

1

公务卡刷卡率≦50%

“三公经费”    控制率

3

以100%为标准。控制率≤100%,计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

3

控制率≦100%

政府采购执行率

2

100%计满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2分。

2

100%

预算管理             

15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①已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3

①②③符合

资金使用合规性

7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4分。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大额现金支付、违规借出(占用)、乱发滥补、虚报冒领,转嫁支出、乱开户乱存放、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

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1分;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

7

①②③符合

预决算和基础

信息公开性

5

①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合规,1分;时限合规,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完整,1分;准确,1分。

5

①②符合

资产管理          

9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3

①②③符合

资产管理安全性

5

①资产保存完整,1分;②资产配置合理,1分;③资产处置规范,1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1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1分。每出现一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5

①②③④⑤符合

固定资产利用率

1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0.6

94%

产 出 及 效 果(45分)

职责履行            

20

实际完成率

(产出数量)

10

方案一:按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情况计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单位,按县考核办考核结果,优18~20分、良12~17分、合格6~11分、不合格0~5分。

 

方案二:按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计分。未进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单位,以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为预期目标,细化成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预期目标完成率、完成及时率和质量达标率达到设定目标值计18~20分,低于设定目标值,酌情扣分。

20

县考核结果为优

完成及时率

(产出时效)

5

质量达标率

(产出质量)

5

履职效益                                                

25

经济效益

15

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各单位应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14

经济发展扣1分

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

行政效能

2

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2分;一般1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2

较好

社会满意度

3

以调查问卷为依据,员工满意度≥95%计3分;每低5%扣0.5分,满意度<75%计0分。

3

满意度≥95%

5

以调查问卷为依据,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计5分;每低5%扣1分,满意度<75%计0分。

满意度=满意人数/被调查人数×100%

5

满意度≥95%

总 分

100


100


91.6


填报单位(盖章):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时间:2020年5月28日

备注:如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修改调整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则须相应修改调整本表中的对应部分。

 

 

 

 

附件2-1

 

 

 

衡阳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编码:126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自评  

中介机构评价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中介机构

评价类型: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报告日期:2020年5月28日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是在全县的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支出,具体用于食品安全抽样及检验工作;突出重点食品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对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现场检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由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资金组成。

(二)项目立项情况

     立项依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条例》、《食品召回管理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湘食安办发【2019】1号文件、《关于印发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衡食安办发【2019】1号文件等。

项目概况:目前,我县食品生产厂家规模小,小作坊多,地区分散、涉及品种多;乡镇集体聚餐次数多、范围广,乡村厨师600多个;农贸市场、超市多。我县食品安全管辖范围广而杂,食品安全隐患大,急需加强监管。在《2019年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中要求县政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机制,将综合协调、日常监管、监督执法、风险监测、举报奖励、科普宣教、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县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经费达2批次/千人。食品安全监管项目主要是对食品的生产、流通、餐饮各个环节进行监管。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长期目标:根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条例》等及国家总局、省、市的有关规定完成市级抽检计划,完成国抽和省抽不合格品食品核查处置任务,确保辖区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让社会公众饮食安全、放心。

年度目标:根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条例》等及国家总局、省、市的有关规定完成市级抽检计划,完成国抽和省抽不合格品食品核查处置任务,确保辖区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让社会公众饮食安全、放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全部是本级财政拨款。

(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2019年1月25日收到县财政追加的2018年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100万元,2019年5月10日收到县财政追加2019年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

(三)项目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预算执行数200万元,具体用于食品安全抽样及检验工作;突出重点食品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对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现场检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食品安全培训。预算执行率10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费开支审批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各单位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等情况。2019年制订、完善了《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费支出管理制度》、《预决算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等8个制度。从实际执行情况看,专项经费的归口管理、支出审批管理、收入管理、资产管理、单项工作的预算管理与执行等已取得明显的效果。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为搞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全年绩效目标的实现,我局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其他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年度绩效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内设机构,年中进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为年度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监管服务双管齐下

食品监管有力开展。强化日常监管和巡查,扎实开展食品药品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食品无证无照清理整治、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等一系列行动。食品生产监管方面,对县内米粉、豆制品、糕点等生产单位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共检查企业和小作坊126家,抽检节日食品、桶装饮用水等63批次,查办食品生产违法案20件。为4家企业、15家小作坊新申发生产许可。食品流通领域监管方面,新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70个,组织开展了肉制品、奶制品、冷库冷冻食品、“五毛”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共抽检预包装食品76批次、冷冻食品32批次、食用农产品668批次。餐饮环节监管方面,为“两会”、“油菜花节”、“三大考”提供餐饮安全保障。组织开展“食品快检下乡镇进市场入校园到餐厅”活动,县“两会”、“三大考”期间分别开展就餐单位和考点食堂食品快速检测118批次。共计选派具有丰富餐饮安全监管经验的执法人员 900余人次,保障活动就餐 80余餐次共计 9万余人次,现场指导农村集体聚餐600余餐次。

专项整治扎实有效。今年来,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等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年夜饭”“团圆饭”专项监管、火锅底料专项整治、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全县农村食品安全无证无照专项整治、“五毛”食品专项整治、娱乐场所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同时还开展了农(集)贸市场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管、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等行动,各监管所分别开展了桶装饮用水、冷冻冷库食品、“白板肉”、豆制品、米粉等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中,累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9600多户次。同时,我局注重发挥食安办的综合协调作用,今年来,先后与县公安、畜牧水产等部门联合执法70余次,通过县检察院驻我局检察室向有关经营单位下发《检察建议》21份,已督促整改落实突出问题21个。今年3、4月期间,我局与县教育部门联合对县内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学校商店和校外培训机构食品经营及餐饮服务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学校食品商店189家,关停82家,查封、扣押“五毛”、“三高”食品5405包、劣质饮料102瓶,办理、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75个,取缔学校周边小摊贩256个。10月中下旬,会同县教育局开展了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联合行动,11月15日,会同县教育召开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暨学校食品商店整改推进会,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全面督查。

示范创建深入推进。组织乡村厨师全面培训,督促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和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和《营业执照》,共颁发乡村厨师《营业执照》319个,培训从业人员1200人次。目前,全县未发生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明厨亮灶”等工作深入推进。我局的规范乡村厨师经营行为试点工作和“明厨亮灶”推行工作的作法被编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交流材料汇编》。

安全培训密集举行。在强化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和技能操作培训方面,先后组织开展了新OA系统业务软件操作、食品经营许可、村卫生室监管、食盐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办案等一系列培训,累计培训近800多人;强化食药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局所分别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考点学校食堂食品从业人员、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及从业人员、“两会”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及食品人业人员等培训,累计培训4400多人次。

宣传覆盖全面拓宽。一是借助媒体宣传。通过县电视台、县《手机报》、《华声在线》等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动态。为保障集体聚餐安全,先后数次通过县电视台和“村村响”广播播放《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今年来,县电视台报道我局食品监管工作并制作专题节目30余期,《法制日报网》、《华声在线》等网站刊发我局食品安全监管信息40余条。利用《今日头条》刊发《致全县广大消费者的公开信》,印制、张贴《致全体学生食品安全的公开信》。二是利用节点宣传。大张旗鼓开展“3.15”、“3.31”、化妆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等专题宣传,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别在县城和各乡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介绍识假辨假知识,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并利用流动影视车开展巡回宣传,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3000余份。三是聚焦应急宣传。县食安委名义印发《关于严防食用野菜、野生蘑菇等中毒事件的紧急通知》,并通过“村村响”广播、微信头条号、手机短信等渠道刊发、宣传。同时,安排各监管所和食品监管相关股室分别深入各农(集)贸市场和超市,检查野菜、野生蘑菇等野生动植物销售情况和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印制2000余份《消费警示》张贴于集市、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一)项目主要绩效情况

2019年查办食品安全类案件239件,罚没入库211.9万元,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监管队伍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公众饮食安全科普知识素养逐步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90%。食品安全工作分别被省市评为优秀单位。

(二)综合绩效评价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根据本局2019年上述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绩效自评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和存在问题及建议

2019年机构改革又增加86人,食品安全责任重大,专项经费大幅削减,执法车辆数量太少,开展工作困难重重。

1、职责重大和经费不足的矛盾突出,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计量监管、执法办案等专项经费缺口较大。建议将专项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

2、硬件设施缺乏。现有的27个监管所硬件设备无法达到监管工作要求,主要是无执法车辆、无检测设备、无执法纪录仪等监管执法装备。建议增配监管执法装备和增加办公设备设施购置。

 

 

 

 

 

 

 

 

 

 

 

 

 

 

 

 

 

 

 

 

 

 

 

 

 

 

 

附件2-2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019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时间:2020年5月28日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评价得分

评分依据

或扣分原因

投入(20分)

立项决策

3

项目立项

规范性

1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立项符合立项原则、立项重点和申报要求,1分。

1

项目符合要求

决策实施

合规性

2

①项目批复程序符合管理办法,1分;

②项目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2

①②符合

项目目标

8

绩效目标

合理性

4

①项目设有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目标,2分; ②项目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设定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某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某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2分。

4

①②符合

绩效指标

明确性

4

①依目标设立的绩效指标细化,1分;②指标值量化,1分;③项目年度任务数与计划数对应,1分;④项目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1分。

4

①②③④符合

资金分配

4

资金分配

合理性

4

①有健全规范的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应明确的资金分配方案,1分;

②资金分配符合申报目标,1分;

③符合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分配方案,1分;④分配结果相对公平合理,1分。

4

①②③④符合

资金落实

5

资金到位率

3

资金到位率=100%,3分,未达按情况酌情扣分。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金额/计划投入金额×100%

3

 100%

到位及时率

2

到位及时,2分;不及时但项目进度影响不大或未造成影响,1分,不及时且严重影响项目进度,0分。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金额/应到位金额×100%                                                

2

 100%

过程(25分)

管理制度

 

7

管理制度

健全性

2

①已有相应的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1分;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2

 ①②符合

制度执行

有效性

5

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1分;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1分;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1分;④业务资料及时归档,1分;⑤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1分。

5

①②③④符合

项目管理

6

项目质量

可控性

2

①已制定或其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1分;

②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采取了相应的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1分。

2

①②符合

组织实施

规范性

4

①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②项目按计划开工,1分;

③项目按计划开展,1分;

④项目按计划完工,1分。

4

①②③④符合

过程(25分)

财务管理

12

资金使用

合规性

8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5分。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乱存乱放、乱发滥补、虚报冒顶等违规行为,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1分;

④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1分。

8

 ①②③④符合

财务监控

有效性

4

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2分;②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2分;

4

 ①②符合

产出及效果(55分)

项目产出

20

实际完成率

(产出数量)

6

完成绩效目标100%计6分,未完成100%的同比例扣分

实际完成率=目标完成数/预定目标数×100%

6

 100%

完成及时率

(产出时效)

4

项目按目标或提前完成,4分,每推迟一个月扣1分,未完成不得分。

4

 100%

质量达标率

(产出质量)

6

项目产出质量达到绩效目标100%,6分,未完成100%的同比例扣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6

 100%

成本节约率

(产出成本)

4

项目完成成本控制在目标值内,4分,每超出1%扣0.5分。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4

 未超出

项目效果

35

经济效益

7

根据具体指标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按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或各项中成效明显,7分;有一定成效,46分;成效不明显,13分;无成效,0分)

6

 有一定成效

社会效益

7

6

 有一定成效

生态效益

7

6

 有一定成效

可持续影响

7

6

 有一定成效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7

以调查问卷为依据,满意度>95%计7分,满意度=95%计6分,满意度每低4%扣1分,满意度<75%计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意人数/被调查人数×100%

6

  95%

总分


100


100


95


备注:部门(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量化、细化个性指标,形成本项目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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