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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市场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务院及省政府集市贸易管理方针,政策,拟定本县市场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负责全县新建市场的规划,开发和申报。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所有集贸市场,搞好市场建设管理的协调服务工作。

  (四)负责自办市场的物业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负责收取市场设施租赁费,交易费和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偿服务费。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规定,内设一室四股。即办公室、市场监管股,、市场建设开发股、人教股、财务股。

下设机构7个:台源市场服务所、洪市市场服务所、集兵市场服务所、演彼市场服务所、金兰市场服务所、城西市场服务所、西渡市场服务所、建材市场服务所。

我局人员编制94人,实有在职人员104人,退休人员2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衡阳县市场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局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312633元,其中,财政拨款831263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31263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83807元,工资福利支出5751060元,社会保障114940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91763元,住房保障636595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12633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12633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未做项目预算,项目支出额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本局机关运行经费为358402元。比上年433848元少75466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出。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125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125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做政府采购预算。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资产总额为75万元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34.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6.27%,固定资产为40.3万元,占资产总额53.73%。其中:汽车为0元,数量为0(台、辆);单价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为0万元(单价达不到200万元的放入其它固定资产);其它固定资产为    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为0万,占资产总额的0%;在建工程为0元,占资产总额的0%。无形资产为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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