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5号)《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社发〔2018〕2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2023年6-12月创业孵化基地在孵实体数量和吸纳就业效果,拟对三家创业孵化基地营运管理单位给予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3日,共7天。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1月4日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的形式向衡阳县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或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举报电话:0734-6807935
传真:0734-6813499
基地名称 | 营运单位 | 补助金额 |
船山时间谷钟表产业园创业孵化基地 | 衡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08800元 |
衡阳百汇创业孵化基地 | 衡阳粤渝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8700元 |
帝龙创业孵化基地 | 衡阳县创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127000元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