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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公示 2023年第12月份培训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决策部署,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提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42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衡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衡人社发〔2019〕21号)《关于明确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试行)》、(湘人社规〔2022〕16号)精神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3年12月共举办1期职业技能培训班50人、培训费60000元(含贫困劳动力1人12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职业技能培训

(一)衡阳县新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培训费:

1、“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班1期共50人(第11期50人),其中普通企业在职职工补贴标准  1200 /人、享受此补贴标准的人数  49人,小计58800;脱贫劳动力补贴标准 1200 /人、享受此补贴标准的人数  1人,小计 1200),共计60000元。

上述壹项补贴资金共计:陆万元整(¥60000.00)

 

学校1期培训50人,培训费60000

附件:2023年第8批(12月份)培训总表及培训公示名册

    举报电话:县人社局 0734-6767099

              县财政局  0734-6833186

              县就业服务中心 0734-6813499

 

    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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