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3]58号)规定,现将我县2023年度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基金监督股:6835603
县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6824302
附件:2023年度衡阳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情况汇总表
衡阳县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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