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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查询
1、关注“衡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2、在“档案与职称”“档案查询”专区进行相关信息查询。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入(开调档函)
1.办理流程:
(1)档案转入需提交材料
1、本县户口,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原件照片和本人户口本彩色原件照片
2、非本县户口,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原件照片以及和本县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社保登记》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温馨提示:
1、应届毕业生档案回原籍,不需要开具调档函,由学校统一批量通过机要或者EMS邮寄即可
2、档案必须通过机要或EMS转递至我单位,不接收自带档案。
(2)登录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办事服务→登录平台“个人登录”账号(首次使用者,请先注册)→点击“流动人员人事管理服务”→业务办理→档案转出→点击“在线办理”→个人信息查询→点击“下一步”。
(3)填写并确认档案接收单位名称(衡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上传相关材料(仅限jpg图片格式),如有多张图片,请通过拼图方式上传。选择图片后需点击“上传”,并确认提交。
(4)查询申请审批结果
点击“流动人员人事管理服务”→业务办理→→点击“在线办理”→个人信息查询→点击“下一步”
1、审核未通过,请根据审批提示重新上传材料。
2、如审批通过,请在线打印《调档函》;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1.办理流程:
(1)档案转出需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原件照片 2、《调档函》彩色原件照片
(2)登录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办事服务→登录平台“个人登录”账号(首次使用者,请先注册)→点击“流动人员人事管理服务”→业务办理→档案转出→点击“在线办理”→个人信息查询→点击“下一步”。
(3)上传相关材料(仅限jpg图片格式),如有多张图片,请通过拼图方式上传。选择图片后需点击“上传”,并确认提交。
(4)查询申请审批结果
点击“流动人员人事管理服务”→业务办理→→点击“在线办理”→个人信息查询→点击“下一步”
1、审核未通过,请根据审批提示重新上传材料。
2、审批通过,档案将通过机要或EMS方式转递至相应单位。
(四)出具人事档案相关证明
1、登录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办事服务→登录平台“个人登录”账号(首次使用者,请先注册)→点击“流动人员人事管理服务”→业务办理→点击“出具证明”→点击“在线办理”。
2、选择所需开具的证明申请→确认提交。
3、及时查询审批结果
(1)审核未通过,请在业务受理,查看原因。
(2)审批通过,业务办理→点击“出具证明”→点击“在线办理”→打印证明受理→打印
温馨提示: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省市、各单位发往我中心的各类业务函件材料(如调档函)有效期可自动延长一个月。
因特殊情况确需来现场办理业务时,请您来时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与行程码,配合体温测量与登记。在办理业务时,在指定区域等候,办完业务及时回家,减少停留时间。如果不是急需办理的事项建议您推迟办理,尽量减少外出。
衡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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