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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手册-企业养老保险

 

【咨询电话:0734-6811928

参保对象: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

缴费基数: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基数。单位缴纳基数为本单位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基数之和,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小于单位统计年报工资总额的以统计年报数为单位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1、城镇各类企业:单位20%,个人8%2、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20%

缴费年限: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15年以上。

享受待遇:1、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2、参保人员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次年起,享受国家正常调整待遇;3、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4、城镇居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参保人员可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即缴费即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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