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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度劳动保障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同城一家检查制度,按照县纪检监察、优化办的要求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部署,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制定如下检查计划,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为总抓手,通过实施劳动保障“一体执法”,全面整合执法资源,提高劳动保障执法效能,集中力量解决劳动保障领域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维护我县社会和经济稳定大局。

二、一体执法计划安排

2014年共安排七项执法检查:

(一)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检查时间: 201411 228 20141115 1231

(二)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检查时间:201421日至331日。

(三)劳动保障一体执法综合检查。检查时间: 2014220 1031

(四)对各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审查时间: 201431 531

(五)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专项检查。检查时间: 201441 531

(六)治理整顿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检查。检查时间: 201451 930

(七)集中开展以“四小”企业为重点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检查时间: 201471 810

三、一体执法检查的内容

(一)用人单位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履行和解除劳动合同情况,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情况;

(三)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情况及执行工资支付制度、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制度三项基本管理制度情况;

(四)用人单位参加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情况;

(五)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准入制度、执行职业资格培训制度情况;

(六)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八)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九)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十)用人单位遵守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四、检查方式

按照“全面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书面审查相结合,执法检查与劳动保障经办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劳动保障一体执法计划是根据国家、省、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署,围绕全县劳动保障工作中心任务制定的,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重点检查对象和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执法计划的严格实施。劳动保障一体执法工作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代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行使劳动保障检查监督职权,凡涉及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检查活动,均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统一组织实施,相关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配合。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检查事项的,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同相关单位提出,报局长办公会同意后实施。对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检查活动,劳动保障监察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执法检查活动。

(二)严格执法。对用人单位开展监察执法检查,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程序、监察管辖及监察员的职责、义务等进行。从重、从快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恶意强迫劳动者劳动、使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作业、骗取社保基金等犯罪行为。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公开曝光。

(三)完善“两网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完善相关配套软硬件建设,推动有效监察从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衡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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