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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衡阳县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又一次普调,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927元/月。这是自2005年以来,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第13连调了。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48号)文件精神,凡2016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的人员,均可享受调资。调待标准为:每人每月定额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其次工龄工资按3.1元一年增加,另对伤残、70周岁80周岁以上,边远地区等特殊群体适当再调整。
衡阳县参加城镇企业养老金调待的离退休人员有19027人(含灵活就业人员),人均月增资132.7元,养老金水平达到1927元/月。养老金增资从2017年元月执行,在7月底全部足额发放到位。全县月增发退休人员养老金260余万元,月均发放养老金近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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