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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衡阳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工作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收入支出预算情况分析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差异原因分析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工作职能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省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核查用人单位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及行业缴费费率负责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及征缴工作。

   (二)进行工伤保险稽核、统计工作。

   (三)发生工伤后,负责工伤事故调查工作。

   (四)按照规定核定工伤职工待遇。

   (五)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及配置机构名单。

   (六)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七)定期积极听取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八)负责安全生产、工伤预防宣传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2、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职责,我中心内设股室6个,所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副科级事业单位。事业定编19人,现有在职人员17人,其中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3人,退休4人。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征缴股、待遇审核股、工伤调查股、稽核统计及老工伤管理股。

二、收入支出预算情况分析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107.5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107.5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安排97.03万元,公用经费10.50万元,项目经费0万元)。

(三)差异原因分析

经费拨款较上年预算减少20.79万元,主要是2019年人员减少及2019年度部门预算年终一次性奖金没有预算到单位所致。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4.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19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2.56万元)。

2)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30万元,公务用车2.7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25万元(公务接待减少0.11万元,公务用车减少0.14万元,因公出国减少0万元),。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都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50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万元, 水费0.59万元,电费1.50万元,物业管理费0.32万元,差旅费0.71万元,公务接待费2.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8万元,工会经费0.83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8年度资产总额83.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12万元,固定资产47.62万元(主要包括汽车12.6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5万元)。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没有重点项目预算。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衡阳县工伤保险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衡阳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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