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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衡阳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2019年度 )
部门(单位)名称:衡阳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预算编码: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自评 √
中介机构评价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
中介机构
报告日期: 2020年7月3日
衡阳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9年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省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核查用人单位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及行业缴费费率负责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及征缴工作。
2.进行工伤保险稽核、统计工作。
3.发生工伤后,负责工伤事故调查工作。
4.按照规定核定工伤职工待遇。
5.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及配置机构名单。
6.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7.定期积极听取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8.负责安全生产、工伤预防宣传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衡阳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征缴股、待遇审核股、稽核统计及老工伤管理股、工伤调查股。
(三)、人员编制情况。
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9人,在职17人,退休4人。
(四).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实施情况。
完成市政府工伤保险参保目标任务。
超额完成市政府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目标任务。
超额完成市政府工伤保险基金征缴任务。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决算收支情况
1、2019年年初预算12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33万元。
2、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25.3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4.8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50万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3、2019年决算收入169.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33万元,占总收入74%;上级补助收入28万元,占总收入16%;其他收入16.65万元,占总收入10%。
4、2019年决算支出为177.5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上年结余36.12万元,本期结余-7.58万元,累计结余28.54万元。
(二)支出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9年基本支出决算数177.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39万元,占总支出71%;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2.17万元,占总支出29%。基本支出决算数高于财政预算支出数,不足部分通过上级补助资金弥补不足。
2、我中心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1.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为2.2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6.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3.8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决算数高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经市县政府及财政同意,置换了一台新车,价值13.80万元,财政未投入资金,单位自筹资金解决。目前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说明:主要用于与相关部门、省市县等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汇报等产生的接待费用。我中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费使用管理,有效减少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4、我中心2019年度财政未按排项目经费,没有组织实施。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19年,我中心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中心2019年度自评得分为90分。评价等级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具体如下:
部门整体支出投入(得15分)
其中:目标设定得6分;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17人/编制19人*100%=89%)得3分;重点支出安排率91%得3分;"三公"经费预算数没变动得3分。
(二)部门整体支出过程(得32分)
1、 预算执行较到位(得10分)。其中:预算完成率为100%,得3分;预算调整率=0得3分;年末累计结余28.54万元,得2分;公务卡刷卡率占20%左右,得0分;三公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大于预算数,得0分。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得2分。
2、预算管理较理想(得15分)。管理制度健全性。已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3分。资金使用合规性。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得4分;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1分。财政未作项目预算,得1分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得1分。预决算和基础信息公开性。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合规,得1分;时限合规,得1分;基础信息量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得1分;完整,得1分;准确,得1分。
3、资产管理较规范(得7分)。其中:有资产管理制度,得0.5分;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0.5分;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资产保存完整,得1分;资产配置合理,得0.5分;资产处置规范,得1分;资产帐户管理合规,帐实相符,得1分;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足额上缴,得1分;固定资产利用率,得1分。
(三)部门整体支出产出及效果(得43分)
1、职责履行好(得20分)。实际完成率,我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领导下,在主管局的着力指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1)全县参保单位共有612家,参保人数达61182人,超额完成市政府目标任务;(2)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率100%,超额完成市政府目标任务;(3)全年征缴工伤保险基金2922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780万元,基金略有结余。按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为优,得10分;完成及时率,按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得5分;质量达标率,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及时和质量达标到设定目标值,得5分。
2、履职效益较好(得23分)。我中心各方面工作都得到县委县政府、全县各企业、各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有力地化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着力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得13分;行政效能,我中心不断改善行政管理、严格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得2分;社会满意度高,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优异。得8分。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目的
我县财政局为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规范部门预算支出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推动全县预算单位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通过组织预算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规范的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全县整体支出预算编制方法,并为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安排提供参考;通过绩效评价使预算单位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体系,提升绩效管理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评价流程
根据《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0]1号),我中心立即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衡阳县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方案》,并依据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具体流程和评价方法如下:
1、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了解部门基本情况,设计财政资金使用及安排基础表,并相应检查与核实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总账、明细账,进一步明确部门资金投入、预算执行和管理情况;
2、收集部门财务与业务管理等相关资料,明确为实现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所制定的制度以及采取的工作措施;
3、了解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评价年度新增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对报废、损坏的固定资产查看是否已下账,以反映部门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
4、了解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设计业务基础数据表,以考察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及效果;
5、了解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并收集财政评价或者部门自评相关材料;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体系,提升绩效管理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6、对单位内部人员、社会公众、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相关数据,以反映部门整体支出所取得的社会效益:
7、总结评价结论,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书。
(三)评价结果
经评价小组评价认为,我中心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突出抓改革强监管促发展,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根据《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0]1号)文件精神,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使用绩效总体上达到既定目标,部门履职效果良好,成效显著,综合得分90分,绩效等级为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支出预算的安排没有充分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各方面外部因素,采用定员定额法时,定额标准不够准确,如办公费、工会经费、医疗金、住房公积金等实际支出中普遍存在超预算现象。
(二)对资产管理的认识不到位,设备更新速度较快,被淘汰的资产设备不少是未达到规定的资产折旧年限,而成为闲置资产。
(三)公务卡刷卡率过低。费用报销基本上以银行转账为主,辅以少量现金结算,甚少使用公务卡刷卡。
六、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提高对预算编制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预算,认真做好编制前的准备工作,合理确定收入来源,预算收支数字必须依据充分确定的资料,努力提高预算的透明度。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四)严格公务卡刷卡消费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各项公务支出和零星购买支出等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对持卡人未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的,单位财务部门应拒绝持卡人财务报销申请,特殊情况下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报经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批同意。
(五)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2019年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我们应以此为契机,加强理论学习,灵活运用到业务实践中去;学会使用新的会计处理方法,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
附件1-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 2019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衡阳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填报时间:2020.7.3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价 得分 | 评分依据 或扣分原因 |
---|---|---|---|---|---|---|---|
投 入 (15分) | 目标设定 | 6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①目标符合发展总体规划,1分;②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1分;③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 3 | 符合①②③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①目标细化、指标值量化,1分; ②目标与年度任务或计划数相对应,1分; ③目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1分。 | 3 | 符合①②③ | |||
预算配置 | 9 | 财政供养人员 控制率 | 2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2 | 在职人员控制率89% | |
"三公经费" 变动率 | 3 | 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3 | 无变动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4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4分;;80%(含)-90%,计3分;70%(含)-80%,计2分;60%(含)-70%,计1分;低于60%不得分。 | 4 | 重点支出安排率91% | |||
过 程(40分) | 预算执行 | 16 | 预算调整率 | 3 | 预算调整率=0,计3分;0-10%(含)计3分;10-20%(含)计2分;20-30%(含)计1分;超出30%不得分。 | 3 | 预算调整率0 |
支出进度 | 3 | 每发生一个项目未完成进度要求完成资金下达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按进度支付 | |||
结转结余 | 3 | 无结余,3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2 | 结余未超上年 | |||
公务卡刷卡率 | 2 | 公务卡刷卡率达60%以上的,计2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公务卡刷卡率=公务消费刷卡支出/授权支付额度×100%) | 0 | 公务刷卡率20% | |||
"三公经费" 控制率 | 3 | 以100%为标准。控制率≤100%,计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 | 0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100%计满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2分。 | 2 | 控制率100% | |||
预算管理 | 15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①已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3 | 符合①②③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7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4分。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大额现金支付、违规借出(占用)、乱发滥补、虚报冒领,转嫁支出、乱开户乱存放、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 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1分;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 | 7 | 符合①②③ | |||
预决算和基础 信息公开性 | 5 | ①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合规,1分;时限合规,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完整,1分;准确,1分。 | 5 | 符合①② | |||
资产管理 | 9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1分; | 1.5 | 基本符合①②③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5 | ①资产保存完整,1分;②资产配置合理,1分;③资产处置规范,1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1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1分。每出现一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4.5 | 部分资产配置欠合理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利用率100% | |||
产 出 及 效 果(45分) | 职责履行 | 20 | 实际完成率 (产出数量) | 10 | 方案一:按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情况计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单位,按县考核办考核结果,优18~20分、良12~17分、合格6~11分、不合格0~5分。 方案二:按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计分。未进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单位,以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为预期目标,细化成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预期目标完成率、完成及时率和质量达标率达到设定目标值计18~20分,低于设定目标值,酌情扣分。 | 20 | 政府目标考核为优 |
完成及时率 (产出时效) | 5 | ||||||
质量达标率 (产出质量) | 5 | ||||||
履职效益 | 25 | 经济效益 | 15 | 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各单位应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3 | 社会效果良好 | |
社会效益 | |||||||
生态效益 | |||||||
行政效能 | 2 | 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2分;一般1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2 | 效果较好 | |||
社会满意度 | 3 | 以调查问卷为依据,员工满意度≥95%计3分;每低5%扣0.5分,满意度<75%计0分。 | 3 | 满意度96% | |||
5 | 以调查问卷为依据,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计5分;每低5%扣1分,满意度<75%计0分。 满意度=满意人数/被调查人数×100% | 5 | 满意度98% | ||||
总 分 | 100 |
| 100 |
| 90 |
备注:如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修改调整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则须相应修改调整本表中的对应部分。
附件2-1
衡阳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20 19 年度 )
部门(单位)名称:衡阳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预算编码: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自评
中介机构评价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中介机构
评价类型: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报告日期: 2020 年 7月 3 日
附件3: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意见
目标完成 情况概述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目标1:完成市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任务 目标2:完成市定工伤保险基金征缴任务 目标3:完成市定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目标任务 …… | 完成工伤保险单位共有612家,参保人数61182人,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工伤保险参保目标任务 全年征缴工伤保险基金2922万元,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征缴任务 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率100%,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参保目标任务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综合评价等级 | |||
评价人员 | 姓 名 | 单位及职务/职称 | 签 字 | |
邹艳舞 | 主任 | |||
陈 信 | 纪检组长 | |||
刘泉玉 | 财务股长 | |||
评价组组长意见: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财政局归口业务股室意见: 股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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