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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决算说明

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二、   机构设置

三、   部门决算单位的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

“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负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一)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15个二级经办机构:衡阳县社会劳动保险所、衡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衡阳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衡阳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衡阳县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衡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衡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衡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衡阳县湘南船山技工学校、衡阳县就业服务中心、衡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衡阳县城乡居民医保服务中心、衡阳县社会保险医疗站,衡阳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衡阳县信息中心。

(二)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15个: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规划财务股、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人才开发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医疗生育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人事政工股。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6人,全额拔款事业编制4人,退休39人。目前衡阳县乡镇人社站85人经费并入局机关进行预、决算。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决算单位包括:

1、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信息中心及26个乡镇人社站。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工作情况

财政2018年批复我局年初预算1776.74万元。年中追加预算695.94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1、2018年部门本年收入合计2507.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2.68万元,占98.6%。

    2、本年支出合计2275.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0.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4.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5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73.54万元,比上年增加104.01万元。主要是因为26个乡镇人社站并入人社局本级进行预、决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8年底本单位共有资产158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5.63万元,固定资产390.27万元。固定资产包含房屋330.1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60.08万元。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没有重点项目预算。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我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说明:主要用于与相关部门、省市县等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汇报等产生的接待费用。与上年相比支出有所减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去年财务系统的资产负债表和收支表未能进行较好的关联,有两笔支出调整分录资产负债表已取数、收支表未取数,因而资产负债表结余比收支表结余多出149580元整。且单位会计经验不足,为保证决算报表的平衡,调减了决算报表中的资产数,导致去年资产负债表资产实际结余数与决算报表资产结余数不同。为改正相关错误,经向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咨询,今年决算表调减支出149580元整。经调整后,2018年决算报表期末数与财务报表期末数一致。

二、本年拔出经费574.27万元。经咨询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没有相关科目能在决算报表中进行体现,因而将拔出经费支出分摊在各项经费科目中进行核算。

三、我局年末行政固定资产总额为390.27万元,较上年增加1.72%。主要为固定资产购入增加、就业局转入金兰劳务站房屋、固定资产批量核销所致。


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30日

2018年决算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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