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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二、 机构设置
三、 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
一、 收入支出预算分析
二、 "三公经费"预算
三、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 政府采购情况
五、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衡阳县社会保险基金征收中心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统一征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补充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职工大病互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基金征缴工作。
3、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4、负责办理单位信息补录、参保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工作。
5、负责办理单位人员异动即人员新增、减少、转移、停保等工作。
6、负责办理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缴人员)信息补录、参保登记、变更登记及异动等工作。
7、负责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录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和稽核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及社会保险费的清欠、补缴等工作。
8、负责个缴人员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9、负责将征缴的社会保险基金划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财政收入专户,并定期与各险种经办机构核对征缴和社会保险基金情况。
10、负责统计、上报和公布社会保险统一征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数据信息。
11、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中心内设股室8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参保登记股、征缴稽核一股、征缴稽核二股、征缴稽核三股、基金结算股、综合信息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衡阳县社会保险基金征收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
(一)收入支出与预算分析
1、2019年年初预算数56.85万元 (其中事业运行42.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40万元,住房公积金4.34万元)。
2019年年初预算数56.8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万元)。
2、差异原因分析
经费拨款较上年预算减少9.1万元,主要是2019年部门预算年终一次性奖金没有预算到单位及人员减少较上年减少9.1万元所致。
(二)"三公"经费预算
1、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4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475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
2、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
3、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025万元(公务接待减少0.025万元,公务用车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减少0万元)。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64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35万元,水费0.385万元,电费1.395万元,物业管理费1.61万元,公务接待费0.475万元,工会经费0.42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中心固定资产为6140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中心无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衡阳县社会保险基金征收中心
2019年4月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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