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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5个机构:办公室、法规与劳动关系股、规划财务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与人才开发管理股、公务员管理股(衡阳县公务员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医疗生育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人事教育股、信息中心。局机关行政编制34人,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人,退休29人。
2、我局下设13个二级经办机构:社会劳动保险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所、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院、湘南船山技校、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医保服务中心、医疗站。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部门总收入为137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375.7万元,其他收入0.4万元),年初结余78.69万元;总支出为1289.02万元,年末总结余为16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165.77万元,项目支出结余0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1289.02万元;②项目支出0万元,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为1289.02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总支出为11.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59万元。
(二)部门决算分析
本部门在决算编制、送审、批复、公开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编制不及时,公开的内容不够详细等等。
(三)整改措施
提高对部门决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并在人员、设备和经费上予以充分保障,加强决算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部门决算编报、审核等工作基础,确保部门决算“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四、主要工作任务
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等;促进人力资源的科学开发、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等;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等;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晋档进级调资工作等;解决全县公务员困难补助;“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工作等;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保健金发放;负责伤残军人生活费发放;拟订落实全县企业军转干部、两前干部等相关工作事宜;全县殡葬改革火化核查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等;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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