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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了《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近日,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本实施办法从2014年3月21日起执行,开展全县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办法规定,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的病种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和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中参合、参保的妇女,患有宫颈癌、乳腺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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