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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遗体运输车辆管理规定

为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和公共安全,规范殡葬服务管理,促进社会文明,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遗体运输车辆管理的规定》。文件规定:严禁送葬车辆招摇过市,妨碍城区交通;不准向应火化对象的土葬行为提供运输方便;禁止殡仪服务专用车辆以外的其他车辆从事遗体运输业务。规定自201412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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