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衡阳县民政局 > 信息公开 > 工作进展
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婚姻登记的适应范围
台湾居民是指居住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外国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包括外国国籍的人和无国籍人两种。
需要特别指出,《婚姻登记条例》的适用范围只适用于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与中国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不适用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之间的婚姻登记。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